新御书屋 > 百合小说 > 我的骑士公主(GL) > 第三十二回
    跨出楼梯,徐维亚立刻在角落的位置发现了晞晴的身影,那双手环抱住自己楚楚可怜的样子,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
    担心顶楼风大,徐维亚一边接近她,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在她略带警戒的眼神下,将外套披在她身上。
    「你没有拒绝我的意思,是不是已经知道我是小菱的二哥?」
    坐在晞晴的正对面,徐维亚朝她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
    点点头,她的确是知道来者的身份,这才没有拒绝他的善意。
    「连鞋子也不穿就跑上来,是想让小菱担心吗?」
    听闻,晞晴下意识的紧咬下脣,她没有想让徐维菱担心的意思。
    只是……
    「老三那天不是故意的,你知道的,我们从小就将小菱当成易碎的玻璃娃娃,成天将她捧在手心上保护,所以难免会反应过度,并不是在责怪你。」
    那天,老三懊悔的模样他还记得十分清楚,鲜少露出那般表情的他,在晞晴的病床边上呆坐了一个晚上,直到天边露出曙光,这才沮丧的离开医院。
    要不是仍有案件在身,只怕他会一直坐在床边晞晴醒来,亲口向她说声对不起,求得原谅之后,才愿意离开。
    「我已经从老妈那里听说了,这几年来,无论小菱怎么邀请你,你总是不肯到我家来作客,就是怕你的父亲知道小菱的存在,进而拿小菱来威胁你。」
    「因为害怕小菱受到伤害,才会选择这么做的你,对于这次发生的事,一定深感自责吧。」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要不是你勇敢站出来面对你的父亲,小菱身上可能不只那道浅浅的伤痕?」
    那天,老三会反应过度,最大的原因还是小妹颈上那张沾满血跡的面纸。
    以为小妹受到严重的伤害,这才会口不择言,说出伤害晞晴的话。
    只是,当他将两人送进医院之后,这才哭笑不得的发现,小妹脖子上的伤口,只不个是个长度不超过五公分,深度仅有零点二公分的小伤口罢了。
    那张面纸上头的血,全是晞晴在拿取面纸时,不小心将右手掌的鲜血沾染上去的结果。
    「可是如果没有我的话,维也不会受伤。」
    如果没有她的话,她也不会受到父亲的威胁,更不会受伤。
    是她,是她将不幸带给徐维菱,只要她消失了,那么徐维菱就再也不会受伤,再也不需要害怕了。
    「不、不对,就算没有你,小妹还是会受伤的。」
    徐维亚摇着头,否认了晞晴的看法。
    「没有你,小妹还是有可能在切水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指受伤,也有可能在骑车的时候发生意外,甚至走路跌倒,将自己跌得一身伤。」
    「你知道的,小妹在照顾你的时候很精明,但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却又很迷糊,小时候我老是看到她走着走着,就不小心晃神倒跌,将膝盖摔出一片瘀青。」
    徐维亚一点也没有自己在背后议人长短的自觉。
    「相较之下,这次小妹脖子上那道连美工刀割伤都不如的小伤口,还真算不得什么。」
    耸耸肩,徐维亚的语气带点不屑。
    那时候听老三着急的语气,还以为小妹受到很严重的伤呢。
    没想到赶到医院一看,差点没让他笑到趴在地上。
    那点小儿科的伤口,也要坐到救护车?真是笑死人了。
    「但是……」
    张了张嘴,仍想反驳的晞晴,却又不知道该从何反驳起。
    「二哥不勉强你,如果暂时不想见到小妹,那么我会转告她,请她先别到医院来。」
    知道自己的话已经打动了晞晴,只是,她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思考。
    「对了,二哥刚刚才想起来,以前你曾经在这间医院帮过二哥,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印象?」
    不想她再鑽牛角尖,所以,徐维亚适时的转移话题,将晞晴的注意力从自责中移开。
    「记得。」
    她的记忆力很好,只要是有关自己和徐家人的事,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既然你还记得,那么,在认识小妹的时候,怎么没跟她提过?」
    晞晴的回答,有些出乎徐维亚的意料之外。
    他本来还以为,晞晴早就忘记这件事了。
    再说,若是记得的话,那在认识小妹的时候,怎么没跟小妹说呢?有个共通的话题,不是会更有话聊吗?
    「维不记得了,而且,我不想让她知道。」
    初相遇时,两人视线交会那刻,她就知道,徐维菱根本不记得自己,也不知道她曾与她有过短暂的交会。
    「为什么?」
    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吗?
    她可是做了一件好事啊,再说了,两人身为高中同学,多出一件共同经歷的事不是更好吗?怎么还瞒着呢?
    「我不想让维知道,我是为了她,才进去那所高中唸书的。」
    沉默了片刻,晞晴还是选择说了实话。
    当初,愿意提供自己奖学金的学校其实很多,只是,从小失去母爱,又活在父亲暴力对待的阴影之中的她,总是战战兢兢的面对每一个人。
    为了保护自己,减少父亲对自己的不悦,从小习惯隐藏自己情绪的她,总是以一张冰冷、面无表情的脸蛋示人,加上她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总让学校的同学对她退避三舍。
    直到那天,徐维菱找到躲在顶楼的自己,取出身上的手帕,温柔地替自己擦拭沾在身上的沙尘,不因自己冷着张脸便慌张离去,反而是在自己身边坐了下来,陪自己说话。
    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温暖。
    从此以后,她总是时时刻刻关注她的一切,当她知道她决定推甄进入家中附近的高中时,她立刻答应那所高中的邀请,成为学校的一份子。
    「不可能。」
    躲在一旁,偷听至此的徐维菱,终于忍不住心中激动的心情,出现在晞晴面前。
    如果,晞晴说的是真的,那么,就不是她一个人在单相思,而是——
    「如果你是为了我,才到那所高中就读,那为什么上大学之后,你要跟那么多人交往?」
    还是说,晞晴只是想和自己交朋友,根本就不是她想像的那样?
    「你说,女生不能跟女生在一起,还说,那些追我的人都还不错,叫我给他们一个机会。」
    垂下头,晞晴用着一种说不出是委屈,还是顺从的口吻说着。
    闻声,徐维菱愣在当场。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她作茧自缚。
    要不是她害怕晞晴知道自己喜欢她之后,会不愿意跟自己当朋友,她也不会说出,女生不能喜欢女生这种话,更不会在知道晞晴有眾多追求者之后,吃闷醋的要她从里头挑选一个,试着交往看看。
    自己真是个蠢蛋,居然到现在,才懂为什么晞晴只和自己有亲密的举动,而她歷任交往过的男人,却从未有荣幸能牵到她的小手。
    「维,我会学着勇敢拒绝我父亲,也不会再推开你的帮助,更不会像刚刚那样,因为害怕,就擅自逃离你身边,所以……所以……」
    你不要再叫我跟那些人交往了好不好?
    这句任性的要求,她说不出口。
    她曾经很努力地想要喜欢上他们,但是,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里,她总是想着徐维菱。
    她害怕自己的喜欢,会让徐维菱觉得噁心。
    她不奢求徐维菱能回应她的喜欢,只求她能继续待在自己身边,哪怕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她也知足了。
    所以,当全校流传出她们在一起的八卦传言时,她松了好大一口气,心想,就保持这样也不错,虽然不是正式的恋人,但至少,他不用再接受那些追求者的告白。
    原本,她以为她可以和徐维菱一直保持这种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曖昧,但昨天早上的争吵,却让她有了一股会失去徐维菱的错觉。
    她知道,徐维菱总是气恼她的软弱,讨厌她只是被动的闪躲父亲,不肯好好正视这个问题,才会总在自己被父亲打伤之后,气呼呼的叨唸自己。
    儘管如此,但她总是在自己撒娇之后,很快便原谅自己,从来没有像昨天早上那样,丢下自己一个人,独自离开。
    害怕从此之后,只剩自己一个人的晞晴,在二哥的安慰中,终于鼓起勇气朝徐维菱说出自己的想法。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做到徐维菱要求的那些,但为了她,她愿意努力去嚐试,只要……只要徐维菱还愿意陪伴在自己左右,那她就有勇气再向前迈进。
    「所以什么?」
    笑中带泪的徐维菱,不顾二哥还待在一旁,强压下了自己激动的心情,动作轻柔地抱住了她的晞晴。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叫我和他们在一起?」
    声线中带着不明显的委屈,逗得徐维菱轻笑出声。
    这人怎么那么可爱呢。
    是她的回应还不够明确吗?
    怎么还只是温温吞吞的希望自己不要把她推给别人呢。
    「你确定,只是要我不要再让你和他们在一起?而不是提出别的要求?」
    鼓起勇气抬眸,在望见那双眼里的温柔时,晞晴瞬间有了底气。
    那柔到几乎要出水的宠溺,是对喜欢的人的纵容。
    她也是喜欢自己的。
    「我不想你再叫我选择其他人,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表白的话,让徐维菱的大脑因过热而当机。
    她应该……不是在作梦吧?
    如此温吞的人,连请求都这般小心翼翼的人,竟然会如此直白道出她想和自己在一起。
    老天爷,如果这是梦的话,能不能让她晚一点醒来?
    「你为什么不说话?」
    沉默,让晞晴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消失了。
    会不会她从徐维菱身上感受到的温柔,其实只是错觉。
    「好,我们在一起。」
    感受到晞晴的退怯,徐维菱连忙加深拥抱的力度,就怕某个胆小乌龟又将自己缩回壳里。
    察觉怀中人儿僵硬的身躯逐渐放软,徐维菱温柔的轻抚她的后背。
    温存了一会,确定她的情绪已经回稳,徐维菱这才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直视晞晴的双眼,用着认真的口吻说道:「有了我,就不许你再跟别人交往了,知道吗?」
    「知道。」
    漂亮的眼睛因过于灿烂的笑容而瞇起,修长的手指捏着徐维菱的衣角,乖乖巧巧的模样,让人看了就喜欢。
    一旁看戏的徐维亚,在见到晞晴如此不争气,在小妹随便几句话便将自己送出去后,忍不住直摇头。
    看来,这人只有被小妹管得死死的份了。
    也罢,这两人能在一起,怎么也算是一件好事。
    至少,他家老爹不用总想着怎么杀死自己的未来女婿,好独佔女儿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