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耽美小说 > 血瞳 > 第二十四章-凡人(1)
    「我们不该爱上人类的。」
    他就坐在我的面前,面带着苦涩与喜悦,用嚮往着天空的神情这样跟我说着。
    我是拉,一位史官,同时也是克雷斯尔的副手,也是一个纯血族,一个高傲的纯血族。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目光追逐着,一个普通的人类,这或许要说到我们的相遇。
    回想到那几天,主上的心情起伏很大,多半,可能是感应到洛的气息,我服侍主上许多个年头,但没有像洛那么长,或许该称呼他为杨,但我们都知道,他是血族里的妖花洛阳,但是他停歇了,他停歇在我主上的臂弯里,这几千万年来他们分分合合,一分离可能就五百年以上,我的主上无时无刻都再找寻他,或者没有。
    他们的感情世界太过于复杂,但是这百年来,他们越来越难捉模,分开的次数越来越多,终于再这几年又看见洛阳,但他只称呼自己为洛,但最好亲近又最年长血族,非洛阳莫属。
    我们血族的社交界其实不像人类那样热络,我们拥有的时间太长了,当然与自己相近的血族当然会比较热络,我跟梓顏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们是同是新世代的年轻血族,那是一个接近现代社会的时候,当我们前辈还畅谈着十七世纪的优雅时,我们已经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喝着高级的红酒,沉浸在那世界最富裕的时候,那时得我们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模样,直到有次我顽皮喝下那古世代,那已经战死族人的血,我才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孩子般的把戏。
    喝下那口血的瞬间,我看见了他的身平,看见了他那年代的始末,从最繁华到最末的时候,刚好这人死于那场规模最大圣战中,当然我也看见了他们的身影,让我真正的体悟到,我还是个孩子的事实。
    红的发,黑的衣,他眼角的媚态,与那骨节分明的指,和弹指之间飞舞的火焰,我失神的站在那里,或许所有的人都再注视这个美丽的杀神,任由他收割所有人的性命。
    战况一面倒,敌方那边死的死,逃的逃,但他也不追,任由他那头红发飞舞,他的眼睛退去了媚态,迷惘的像个孩子一样,就站在那里,等待着何人。
    他伸出了手,像是拥抱着一个高大的人影,然后像是说了什么,眼角落下了泪,又说了什么,然后意然绝然的离开了,这人的生命也渐渐走到尽头,我感觉了出来,他非常喜欢洛阳,但是他好像知道他说了什么,他摀着胸口,又说了什么,眼前就只剩下一片黑暗,我就醒了过来,眼角落下一滴泪,我想抹去,但眼泪却一直不停的滑落,我想这是我既出生之后,哭得最惨得一次。
    那场圣战之后,洛阳无声无息的消失,而我像是着了魔一样,接下了服侍主上的工作,或许我想知道,洛阳所爱的人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没想到,这一服侍,就是几千年,我一直站在他的身后,我敬畏他,尊敬他,但是我知道我不会爱上他。
    如今,主上已经不需要我的服侍,所以我变成他的副手,这几千年来,虽然短暂,但还是发生许许多多的大小事,洛阳从那次圣战之后,就没有任何人再看见他,一开始大家只是觉得他睡得有点沉了,但是五百年一过,大家期待着,第二个五百年过去了,大家还是期待着,但是到了第三第四个五百年,大家沉默了,有人开始猜测洛阳是不是回归尘土了,但是没有人敢去证实这个事实,而洛阳的守墓人却都闭而不语,口风紧得很,软硬都不吃,不说就是不说,久而久之,大家开始淡忘这件事,因为我们血族根本不缺美人,今天娜塔丽,明天又是谁谁谁。
    但是每个人的目光,还是会停留在那个窗台,想像那个红发的妖花,撑着脸,手里握着玻璃杯,望着远方,和那双有点媚态、有点忧愁的眼,以及那略为苦涩的笑,随后,他会带着邀约的笑意,邀请着谁与他春风一度,我总是窝在吧檯,喝着酒看着洛阳与他人调笑着,我总是假装很讨厌他,看到他必会嘲讽他几句,而他总是笑笑的,踏着他独有脚步,对着我说。
    「小拉拉,夜深了,回去洗洗睡了吧!」
    这一切都是我的幻想,因为我出生在圣战之后的几万年后,但等到他活生生的出在我的面前时,我一点都不慌张,一切就像我幻想中的他一样,风骚、放荡,却又如此强大,而且他依旧深爱着他。
    当他看到我时,嘴角总是弯着明媚的笑,逗弄着我,我总是不爽将他推开,就算被我推开,他还是笑着,开口说着。
    「拉,夜深了,回家睡了吧!」
    每次听到这句话,我总是会呆愣几秒,然后露出嘲讽的笑,说。
    「只有孩子才该去睡觉。」
    他总是笑而不语,而我却选择转身离开,我敬畏我的主上克雷斯尔,我也敬畏着洛,但我总是用嘲讽的态度,去面对洛。
    若问我,为什么会一直注视着这个人类,一个跟我们对立的神父,或许是因为,侧脸很像认真时的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