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耽美小说 > 听见 > 第八章
    (三十七)
    我突如其来的举动,起码让三个人食不知味。泰山是第一个离席的,几分鐘后他站在连接两间厅堂的门前对我爱人招手,我跟着想起身他做了个手心向下的手势示意我别跟,我只好笑笑的坐下来,继续消灭碗中不见减的食物。
    时间在这时对我来说变得格外漫长,大姊夫藉着把茶满上之际贴近我说了句大丈夫(註),我回他一句谢谢,他居然惊讶得大啊一声。
    (註:大丈夫,日语汉字,罗马拼音是”daijoubu”,等同中文「没关係」的意思。)
    「你、你会说话!」大姊夫一脸意想不到的样子,实在很有喜感。
    明知我听障还要跟我说悄悄话,是你呆不是我厉害啊,我边在心里这样想边把右耳的助听器拿下来,要笑不笑的放在手心给大姊夫看:
    「助、听、器。」耳洞被塞久了会痛,我一般只戴听力较好的左耳,这回是因为初次拜访岳父家、希望能给爱人的家人最好的印象,所以才两颗都戴出来。
    「你真的会说话耶。」大姊夫望向大姊,大姊望向泰水,一直沉默挟菜进我碗里的岳母大人突然放下筷子、屁股挪到我隔壁的空椅子,伸手碰了下我手里的助听器。
    她的眼神亮晶晶的,我猜得到她在想什么,上帝关掉我的听觉,却让我对眼神的交流格外敏锐。
    「这个,要充电。」按开袋口的固定夹,我把跟助听器相连的电池盒从口袋里拿出来也放手心上,以最大的努力,让发音的清晰度达到最大值:「我戴着,就可以、听见,然后、学说话。」
    这时孩子们几乎都挤到我身边来了,泰水将挤不进来的最小那个抱她腿上坐,保护最弱小的孙子对她来说,就像反射动作一样理所当然。
    就跟我爱人拉我过马路一样自然。
    「所以说,你平时都可以说话囉?」姊妹就是姊妹,有一定的默契在,大姊二姊同时开口,问的内容几乎每个字都重叠。
    我点头:「一点、点,说得,很不好。」
    「还好啦,仔细听的话大部份都听得懂。」三姊探长手,一边把汤匙里的食物塞进外婆怀里的小女娃嘴里一边回应我。
    是的,只是还好,我回她微微一笑,心里觉得酸酸的,可我明白她说的是实话。
    爱人的三姊这时对我还没有认同感,也因此她突显出大姊与我爱人爱我的高度。
    只有用心观察我、与我心意相通的人,才会觉得我说的话一如常人的准确,因为她与他听起来不觉吃力,所以感受不到客观上的艰涩难辨。
    「请问您……可以把助听器,借我们看看吗?」大姊的大女儿用肩膀顶了二女儿一下,后者先是煞气腾腾地瞪了她一眼,旋即化身成有礼貌的小淑女客气地询问我。
    「曾玉珍!」
    我朝一眾被妈妈/大阿姨吼得倒退半步的小娘子们点点头,笑得眼眉弯弯,把助听器放在曾小姑娘合捧的双掌里,然后对大姊摆摆手,示意她这没什么,不要骂孩子。
    我的发型遮不住耳朵,助听器虽是肉色但不隐形,这家人现在才露出对于这种辅助工具的好奇心,应该是先前不好意思表现出来。
    小姑娘看见我跟她母亲的互动,胆子更肥,道声谢捧着助听器就领着妹妹们跑进客厅那一栋,一下子就不知藏进哪个房间去了。
    「真是!太没规矩了这帮丫头……」
    「没、关、係。」
    「歹势捏。」
    「不……会。」
    就在我努力拢络一屋子准家人的心的同时,我爱人也跟泰山在老人家的房里做好初步的沟通,当我爱人出来唤我进去时,右耳的助听器不知轮落到哪号女娃的手里了。
    「那个、那个那个,我去帮你拿回来?」大姊夫看我站起来就走,一点都没有找助听器的意思,连忙搭住我手肘。
    我跟他摇摇头,低下左肩比左耳给他看,他喔了声放开手,但还是起身去找那群造反的丫头。
    当前局势紧张,自然不能让岳父大人等我太久,没等回大姊夫我就随爱人进房先干正事去了。
    「我只有两个要求。」一进门,泰山比着床沿要我坐,不多客套的直奔主题:「第一,阿进不能嫁出去。第二,阿进要有后代传范姓。」
    我用力的点头,我没当老婆是女人,我只想两人常相廝守,确实没想过要让老婆嫁给我。
    至于传承香火,这事在美国那时我俩就讨论过了,一点都不是问题。
    「传范姓的要有我这族的血缘,不能随便认养一个充数。」泰山严肃起来的模样,下巴绷得很紧。明明气氛不合适我却觉得很愉快,很想朝他微笑。
    因为有个很在乎我的男人,每当他生我气的的时候,反应也是这样的。
    「好。」我跪在床边,朝爱人的父亲磕头,叩谢他养育我爱人的亲恩,感激他成全我俩的恩情。
    我在跪爱人的父亲前,活着的只跪过我祖父与我父亲。答应他的条件后他也是我的父亲了,这样做我觉得很自然,毫无违和感。
    「还有,你写给我的,你要盖手印。」老人家看起来只有五十几,实际上快七十了,他看过的人情冷暖太多太多,没有直系后代巩固的关係,泰山不相信我对他儿子的爱能歷久弥新。
    我跪着挪动膝盖,到他面前按印泥,在他看不出喜怒的注视下,把我的两根大拇指的畚箕都印上我的<陈情表>。
    我在<陈情表>里面写了,我会珍惜范源进,一如他珍惜我。他与我是平等的。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同甘共苦,不轻言离。
    「我-是-真-心-的。我-不-会-变。」不管泰山听不听得懂,我还是说了。
    「用说的没路用,我要用看的。」老人家撇下嘴角,眼眶红了,跟我爱人感动时一样的程序。
    我再也忍不住我的笑意,儘管这会使得我显得不庄重。
    「很快,会,抱、一、个,回来。」我举直手肘,做发誓状。
    泰山将视线移向我爱人,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老话一句:「命丑莫怨天,人是你自己选的,你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我爱人没有回话,而是跪下来也学我刚刚那样,对他爸磕了三个响头。
    这算拜过高堂了吧?我又不合时宜的低头偷笑,用肩膀去碰我爱人的。
    他没像我预料的那样,以无奈又宠溺的眼神回望我。当他偏头看我,泪水已经沿着鼻梁滚到他的下頷,眼里的还在争先恐后地冒。
    这样更像了,我傻傻地想,用袖子擦他脸的同时我觉得我真像去迎娶心上人的新郎官,我爱人则是拜别父母、准备上轿(车)的新娘子。
    事后回彰化,我提起这事爱人总没好气,说我肯定是残障的部位转移了,竟然在他爸面前笑得像个智障。
    子非鱼,属性是随和的水加静态的缸,焉知动态的鱼悠游其中有多快乐?我继续呵呵傻笑,人说天公疼憨人,傻人总能得傻福,得他相伴,我乐于当一辈子的傻人。
    (三十八)
    番外一:看见(范源进视角)
    (上)
    我生在初夏。
    那年的春天雨水不帮忙,家里前半年赖以维生的竹笋欠收,所以爸爸将我取名叫源进。
    源进。希望落雨成泉,泉涌为源,匯进山涧,流遍我家山头。
    我的双亲感情很好,是一对宅心仁厚的夫妻,对我身体上的天生缺陷深感遗憾,却从不表现在外。
    就算我前有三个姊姊,后添三个妹妹,父亲也不曾藉故怨过我不祥,母亲也没出口嫌弃过我,顶多就是去给个超准的神婆占米掛,知道我后边那三胎又是女的,爸爸会连着几晚喝酒后不回房、直接睡在厅头,母亲一大清早避开邻居去溪边洗衣服的时候边洗边哭,发洩几天后夫妻俩也就该怎么过活就怎么过活,也没给我妹妹们取名叫招弟、盼弟、迎弟……什么的,让她们从小被人笑话到老。
    从大姊到我,五年四胎;后面三个妹妹分别差我四岁、七岁、九岁。祖母说正是因为我的不正常,让爸妈对生育却步了好久,要不是她一再坚持,我这个夭寿死囝仔就是最后一胎了。
    爸爸是独子,生完小妹心疼老婆,便瞒着祖母答应让妈结扎。
    过了几年,妈没再生,祖母逼问下才知道盼不来孙子了,这一气便让她中风卧床,整整躺了六、七年才闔上哭得半瞎的双眼,魂归离恨天。
    我观念里的自卑,都是来自祖母日以继夜对我的咒骂,小时候不懂得恨她,只知道该怨得怨自己,长大后不想要恨她,因为自己没有缺手缺脚,足以养活自己,找不到另一半大可备好灵骨塔位,找家合意的养老院终老就可以。
    是自己前世修得不够吧?要当男人欠一点,要当女人多一点,才会得到这等不阴不阳的果报。祖母的论点就像一道符咒,将我缠得很紧,一直到刘志彦认定了我,这种自怜自苦的情结才迎刃而解。
    1960年代,生了七个孩子还有个需要照顾的老母亲,爸妈身上的担子可想而知有多沉。
    爸盘算着家里所剩无几的积蓄,明白光靠种山採果的收入只能勉强养活这一大家子,栽培孩子根本谈不上,便趁着过年走春找上一个衣锦还乡的小时玩伴,希望能问到合适他干的赚钱门路。
    爸当年也没想到,这一问竟能问出一条康庄大道,虽然过程很艰苦,但七个孩子有三个读到大学,两个专科毕业,这已是当年窝在山麓挖竹笋的他想都不敢想的美梦了。
    那个衣锦还乡的小时玩伴,我们都叫王阿伯,他不仅是父亲事业上的合伙人,更是我们一家人的恩人。他的小儿子追我家老五追了十年才追成,是我们那地方的一段佳话,我会暗恋上刘志彦,也是他给我家牵的线。
    我一次看见我爱人,是我高中刚毕业的那年。容貌出眾的他还不满十五岁,发色浓黑、身材瘦高、肤色较寻常人都白,老师傅们边忙活边私下间聊,曾笑话过刘家小少爷走路总看着脚尖,活像一隻在田里觅虫吃的白鷺鷥。
    有天黄昏,准备收工,我正在收拾却不小心把手里的r尺(註)碰掉了,当正好路过的他因那隻尺抬起头,用他瞳缘泛圈绿光的美丽双眼、鬱鬱寡欢地望向攀在鹰架上的我,心里猛然一跳那当下我还不知道这隻白鷺鷥已经飞进我心底,成为我用心珍藏的一道风景。
    (註:r尺,是土水师傅用来抹平刚上混凝土的墙面,或是量水平的一种工具尺。一般是铝製的,长长的一支,一边全平、一边梯形。)
    (三十九)
    (中)
    父亲在二房刘家长达四个多月的工期,我参与了五十几天,除了前几天没遇上刘志彦,后面的每天黄昏我都在不知不觉间,分心期待着他归家的身影。
    那会他正是国二升国三、课业开始水深火热的时期,每天花在补习与留校自习的时间,绝对超过睡眠时间的两倍。我遇到他那天是周六,每周也只有那天他能午后四、五点就到家。周日我随整个团队休工,不知道他得不得间,只知道四十几天过去了,我伸指去数实际看过他的次数,竟是连十根指头都凑不齐。
    放榜后我如愿考上东海日文系,就跟占米掛的神婆预料的一模一样。最后一天上工是新生训练的前一天,直到那时我对刘家小少爷的了解还是仅限皮毛,因为我不敢问,只敢听。
    【大概是因为老天让他失去听觉,所以他的外貌得到了补偿……】
    【虽然他是男孩子,五官倒比女孩子的还要精緻秀气,就算面无表情,外人看起来还是觉得他眉目含情,笑意浅浅的,模样一点都不输给杂志封面上的那些个模特儿……】
    【他的头脑很聪明,不读啟聪(註)读一般国中,还在a段班名列前茅,性子却是孤又傲,朋友寥寥可数……】
    (註:啟聪,专给听障学生就学的各级特殊学校,学杂费比同级的寻常公立学校要优惠,教师都是修过特殊教育学分的。)
    【他人缘不好不是被排挤,只是生性不喜与人亲近。每当生日前几天,他都会带糖果分请全班吃,却不轻易收下同儕的回礼或餽赠……】
    【他很容易把同学们打趣说笑的内容当真,儘管态度还是客气有礼、不冷不热,跟他同班过的人都知道刘志彦一旦认真了便不容易释怀,要教他说笑话,难度比泳渡整个太平洋都大……】
    也多亏他家雇的阿婶每天在拿点心过来招呼大家用的当下,总爱跟老师傅们五四三的聊八卦,否则我连这些皮毛都没机会收集。
    最后一次下工,我挤在货车的后斗上频频往回望,心里觉得有些不捨,却说不上来这样的心情是建筑在怎么样的基准上,只知道单薄的少年偶尔那几次挺直背脊抬头看夕阳的剪影很唯美,美得让我怎么看,都觉得看不够。
    但也仅此而已。开学后,忙碌的大一新生活让我无暇多想,美丽的剪影毕竟不曾肢体接触过,没有留下触觉,连视觉上的存档都很少,刘志彦在我心里逐渐褪色成泛黄的回忆,似乎已是无可避免。
    我读的科系对我来说颇有渊源,基础稳得很,开学没多久我就在日文系混出不小的名气,这要归功于爸妈忙于工作后家里请了个番语、日语说得比台语、国语还要好的邹族阿姨。
    阿姨到我家的时候年纪就已五十好几,因为祖先念念不忘自己是模范蕃童(註),传到她她也总说自己是日本人。她从小到老对日语的学习与推广总是特别执着又狂热,家人在部落受到排挤后举家流浪在山城与都市的边缘,贫穷害她空有才华却得不到正式学歷的加持,她自尊心强也不愿沦落风尘伺候日本观光客,便只能四处打零工维生。
    (註:模范蕃童的由来---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日本大正年间所有山区原住民部落的起义,都已被镇压了下来。日本人为加速皇民化(推行日化),完全消灭原住民的传统文化,于大正四年设立全台第一所的蕃人公学校、蕃童教育所,并在其中挑选优秀的蕃童培养成样版,也因此模范蕃童对祖国(日本)的认同度会格外地高,这是时代造成的悲剧……)
    妈妈看她可怜,收留她后也感激她将家务管理得有条不紊,自然不想干涉她的业馀兴趣,更不介意自己的孩子们多学一门语文。是以,直到心脏麻痺夺走阿姨的生命,她把她生命最后十二年的光与热全献给范家的七个孩子了。
    我们这七个关门弟子也没让她失望,口语上常用的日文用词都懂得说,若要论听说写的流利程度,还是以自我以后的这四个最好。
    要学一门语文,首要就是从小就学、次要是环境上能配合。试想只要人在家,无论做什么几乎每个人都用日语回应我,留给我的字条也用日文书写,有这么强大的环境栽培我六年我还学不好的话,那也是天资駑钝,无法强求了。
    同系有个大三学姊醉心于日本古诗词,大一时就办了个日文朗诵社,在她的盛情邀约下我实在推却不了,只好答应她入社,帮她做推广的工作。
    我的动机很单纯,就是爱屋及乌而已,对阿姨毕生狂爱的这门语文,我很早就备下一定的好感度。
    可是她的动机不纯。学会说<不>是门高深的学问,可惜等我意识到我必须学会这门学问的时候,她已经在单恋的井里跌得太深,难免伤痕累累。
    (四十)
    (下1/2)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虽然不爱学姊,但纠纠缠缠了好几年,面对她的詰问,姊姊们的开解,我确实很难说清楚我对她的怜惜与心软,该归类在哪种感情里。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当我听见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已经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有亲密爱人、有活泼黏人的孩子们,再回头去想那个傻气但勇敢的女人,我终于知道该将她定位在哪了。
    她也是我人生的啟蒙之师。没有她,我不能在再度看见刘志彦的那一刻,确定自己真的爱慕他。
    是的,是爱慕。就因我爱慕着那个出色的男孩,我才会在最痛苦的时候接受伊甸几个义工的关怀与协助,到美国去评估我的性向,衡量我潜意识里有没有捨弃其中一项性徵的念头。
    美国之行的肇因要从头交代,还是得从大学那时说起。
    学姊个性含蓄,起初她追我追得并不明显,所以我也不排斥她的刻意讨好,还常常投桃报李的回礼。我的家庭观念重,心思多数专注在课业以及家里的事业上,生理方面异于常人又异常的晚熟,所以当时完全没意识到她对我存有细水长流、慢慢相守、最终缔结鸳盟,携手共渡一生的想法。
    要是没有变数,也许我这一生真的就归学姊了。偏偏在大二,学校协助市政府举办中区运动会的前夕,我又遇到了那抹令我屛息的剪影。
    优秀的听障少年不负眾望的考上了中一中(註),没有住校没有外宿,没有司机接送,每天都搭同一班公车花五十几分鐘去学校,傍晚再花一样的时间回家,三年如一日。
    (註:中一中,台中一中。有些城市男子高级中学的第一志愿会以第一中学命名,比方说台中一中,台南一中。有些城市不以一中为名,比方说建中,雄中,但性质相同,皆为和尚学校,迄今仍不招收女学生。)
    运动会过了,我不再是起早贪晚、帮忙张罗的大会干部,摩托车也修好了,却还是天天从父亲友人免费让我寄住的居所走上半公里赶搭清晨首发车,默默看着我最爱的那抹清俊剪影从比我矮的瘦皮猴,长成肩宽腿长、身高直逼一八零,站在公车里没位置坐的时候得低下头、才不会顶到车顶的大帅哥。
    刘志彦长得这么好,自然不会没有女人缘。可他总是对那些频送秋波的女孩子视而不见,过来搭訕就比比耳朵点点嘴的示意他聋哑,递情书更是直接在封面写下<你问爸妈,不介意跟聋子交往你再来>诸如此类的无情字眼再扔还人家,我望着那些女孩子们羞到掉泪的模样,不知怎地总觉心像长了翅膀,冲霄上天,顾盼之间,竟是格外地快意。
    学姊出身书香世家,为了我放弃赴日留学的名额,选择留校续升研究所。心里偷偷装着别人的我回报她的却是无止尽的曖昧,每当她想再进一步,就会遭受我各种理由的软性拒绝,当我大四毕业前夕,她问清我有缺陷毋须服兵役,又不肯答应她赴日发展、她读博我攻研的计画,她的耐性终于在一夕之间,悉数告凿!
    「你究竟不满意我哪里?你一次都说了,我马上改!」约在夜市边的小吃摊,她叫来两瓶600ml的生啤酒,她一瓶我一瓶的对饮。
    我无言以对,因为无论她怎么改,我都是没办法跟她当夫妻的。
    「你太过份了,太过份了,你知不知道女人的青春有限,是禁不起蹉跎的!」看她不能喝又硬要喝,才两杯啤酒下肚就趴桌起不来,我只得送她回她独居的住处,不想这一送竟送出了契机,让她总算对我死了心。
    年代久远,过程我记不全了,只记得她借酒装疯的吐在我身上,我刚好背包带着一套运动服,她趁我去浴室清洗时用硬币撬开门扑向我,伸手摸我下体的时候我先是惊慌的想要推开她,转念一想乾脆心一横让她摸个够,事实证明我赌对了,她当场僵成一颗只懂落泪的石头,直到我离开她住处,她都没有移动过……
    浴室奇袭事件后,她开始避着我,毕业证书到手我便不再回校,自此与她彻底断了联系。
    爱情是什么?到底要有多爱,才能像我家人那样不会嫌弃我?学姊弃若敝屣的态度伤了我,想站到刘志彦面前的念头骇着我,莫名的绝望开始扼杀我的精神,直到我在街头看见一个害羞但勇敢的女孩展臂拦住我,递给我一张纸,用她水灵灵的双眼由下往上的望着我,另一手的手指紧紧扳住掛在她脖子上的劝募箱,紧到指节泛白。
    她是伊甸帮助的对象,是半语(註)的听障生。她就像一个翩然而至的天使,及时拦住我往地狱坠去的颓势,将我引进伊甸这个大家庭,让我不再感觉徬徨,心无所依。
    (註:听障程度较轻,戴上助听器或做过耳内重建手术就能学说话的,就是半语。刘志彦也是半语。)
    学姊跟我纠缠整整四年,寒暑假没少到我家玩,家里谁都认识她。我跟爸妈说我想去一趟美国,去评估自己到底当男的好还是当女的好,他们透过姊姊们来问我,知道我受了情伤,二话不说的拿出一本存摺跟印章塞给我。
    「命丑莫怨天,路是自己走出来的,阿爸相信你会好好解决自己的问题,你要好好的照顾自己,不要让你妈担心,让我失望。」阿爸包车送我到机场,入关前他对我说了这些,我通关了他还站在原处,虽然隔着整个出境大厅,我还是看得见他眼眶都红了。
    十五个月后,当我带着一纸三流大学的修业证明以及一口打工磨出的流利美语回到故乡,我还是最原始的状态,没有选择站到哪一边。
    因为我那时的想法,比较倾向大我。我想将我的一生都贡献给身障的群体,帮助更多的身障人士找着他们的幸福,至于我个人的归宿,那已不再是我生命中首要的课题。
    我不是没有人爱的。我有家人,有伊甸的朋友,有社会上的善心人士。
    这样便够了。
    做了几份工作,最后我觉得还是白天跟爸妈做土水,晚上去伊甸当义工最合适我。谁知阿爸有天在工地跟个认识刘家的装潢师傅间聊,这一聊不过一下午的功夫,却聊出了我压抑多年的<心魔>。
    刘志彦,你也过得不如意,当不了律师还被家里摆在碾米厂当笑话给人看是吗?
    我承认,自我知道他被欺负得很惨,我连着三天都吃不下,睡不好。
    我的心,闷闷生痛。痛得我热血沸腾,痛得我想揍人。
    于是,我决定去到他身边。我要当他的利剑,劈开荆棘,让他能走上一条通往成功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