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坠天醇酒调 > 【十八】曾有一根基隆庙口小香肠

【十八】曾有一根基隆庙口小香肠

    『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容顏,什么样的眼神,让人看过了一眼,就得无怨无悔地花一辈子去怀念。』
    巧的是,同样的话在世界上的另一角也有人同时这么说着。
    沁笛一脸疑惑﹕『映流,你刚刚说什么﹖』
    映流摇头,温和一笑﹕『没有啊,我是说,初柳他们三人去哪啦?我们去吃日式料理,进去后窗外倾盆大雨、电闪雷吼地,一待就待了好几个小时才出来,怎么从这远远望过去,店里还是暗暗的啊?』
    沁笛回道﹕『初柳不知道又带他们去哪里野了,她啊,真是生来陪别人玩乐的。之前都跟汤姆、杰利耗在一起,现在都把它们留在店里看店,拉着靖簫、夏笙到处去玩,问她学校如何,好像也还马马虎虎,受不了,觉得唸书这回事我比她还紧张。』
    映流呵呵笑﹕『你当然会比她还紧张啊,你不是都说你以前在大学就是死读书的乖乖牌?大学念四年下来,去过的联谊居然少得可怜,真是糟塌了你这张脸。』
    沁笛在映流背上重重拍了一下﹕『你给我管。』
    映流耸肩﹕『你又不是正妹,我才不屑管你。』
    两人边打屁边走着,在十字路口停下,十字路口对面有一家7-11,7-11有一个卖基隆庙口小香肠的摊子。
    沁笛望着那摊子昏黄的灯光﹕『小时候,我家附近,走路去国中上学的路上,也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也有一个7-11,那前面也有一个卖基隆庙口小香肠的摊子。在准备考高中联考、那水深火热的国三,每个在学校九点上完晚自习、或没有晚自习,但下课后要去补习补到晚上九点的日子,走路回家时都会经过那十字路口。
    上学时那摊子不在那边,到晚上它才推出来卖,每晚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向十字路口时,总是先看到那小摊子,走近十字路口时才看到7-11的。那条上学、回家的路,在我上高中前都一直在走,那小摊子也就这样摆了这么多年,都在那7-11前看守自己销售的势力范围。』
    映流微笑﹕『嗯,我以前上国中时校墙旁也都有摆卖香鸡排、盐酥鸡的摊子,以前也常常趁中午吃饭时间爬出校墙去偷买,我技术可好的咧,买了三百次从没被抓到过。嘿,说不定我的高中旁边其中一摊盐酥鸡就是初柳她妈的摊子呢,缘是很奇妙的东西。』
    沁笛附和﹕『缘是很奇妙的东西。』
    沁笛又说﹕『是呀,然后你第三百零一次就被抓到了,所以你以后就不敢出去买了。』
    映流巴了一下沁笛的头﹕『羡慕我的技术、仰慕我的胆识就说好不好,酸什么酸,你这个没卵蛋的死乖乖牌。我没有再买了是因为我吃腻了啦,太容易得手的事物久了我就容易生厌。』
    沁笛意外地没有反击,悄声地说﹕『嗯﹐我是仰慕你的胆识。你看到那卖香鸡排、盐酥鸡的摊子在眼前,虽然隔了一道墙,虽然你放学也可以去买,可是你看到了,就立即想得到,而拿出胆识马上出去买。』
    沁笛顿了顿﹕『你知道吗?那基隆庙口小香肠的摊子,我每天放学看它看了十几年,从来没买过一次。』
    映流这下傻住了,他掏掏耳朵说﹕『不是吧﹗那又没有多贵,你干嘛不买?不会是要存十几年的钱,哪天去跟那摊子的老闆把整摊子买下来自己回家自己烤自己吃吧﹗』
    沁笛说﹕『我是出名的省钱,你知道的。』
    映流还是一脸不可置信﹕『天啊﹐我今天才发现你身为处女座的小气吝嗇又进化了耶﹗处女座龟毛小气吝嗇进化论﹗下次当我的小说题材好了。好啦,看在兄弟一场,我勉为其难请你吃几条小香肠可以了吧,我平时可是只请美女的啊。』
    沁笛眼睛闪亮,摩拳擦掌﹕『真的吗?免钱让我吃噢?』
    映流说﹕『真小人,一脸守财奴样,我刚刚开玩笑的,才没有要请你。』沁笛故意露出失望神色,一双眼睛眨巴眨巴故作可怜样望向映流,映流别过头去不理他,眼不见为净。
    映流说﹕『你是不是那种从小到大只吃一种零嘴,最便宜的那种﹖噢不,你其实根本就没吃过外面,都寧愿回家吃妈妈做的菜对不对?』
    沁笛说﹕『没有啊,我上学来不及吃早餐时,都会在那家7-11买麵包、御饭团、大亨堡、关东煮、凉麵、或茶碗蒸加热啊,放学去补习前也会去7-11买这些,去一次只买其中一样就吃得很饱呢。』
    映流说﹕『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就不买小香肠?该不会是因为老闆娘不正吧?哎,摆摊贩的我目前为止很少看到是正妹的,顶多是卖珍珠奶茶的,像我上次---』
    沁笛打断映流对珍珠奶茶辣妹的评论﹕『吃小香肠又不会饱。』
    映流说﹕『那就多买几条啊。』
    『那么小条,买了五、六个才会饱。一个五元,六个就三十元了,三十元我如果拿去买御饭团、大亨堡、关东煮、茶碗蒸加热、或麵包,任何一样都可以有低于三十元、又吃得饱的选择,既然如此我当然要买那些,不买小香肠。』
    映流说﹕『那你可以在不是肚子饿,只是走在路上想解馋一下的时候买啊。』
    沁笛说﹕『我只买我吃了会饱的东西,包括零嘴,不然吃了不饱,又要花钱买正餐,你看,如果我的正餐是以上提到的那些7-11美食,那我就总共花了六十元了耶。如果我不买小香肠,又多点钱可以买下一餐了。』
    映流正觉得头脑滨临爆炸边缘的时候,沁笛继续落井下石﹕『我跟你说,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妈只有在我考试一百分时,才会给我十块钱,她是不会定期给我零用钱的。我不是什么高材生,不过才低年级的功课,很好应付,所以也拿到了几个十块钱,我把它们放在铁製的无敌铁金刚铅笔盒里。
    每天、每节下课的时候,邻座的同班同学们都会利用下课十分鐘狂奔向福利社,去买福利社的种种零嘴、饮品、熟食、便当、玩具,可是我可以骄傲的说,我从来没有去买过一次,整整六年,我还没有固定零用钱的日子,我都没有去买过一次福利社的食物。』
    映流感到无比惊奇﹕『为什么﹖福利社的食物难吃吗?我觉得很好吃耶,小时候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大概每天会去两次合作社花掉它们吧,没有在留的。你干嘛这样,存在铅笔盒里又没有利息,钱就是要拿来花才爽、才有它的价值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