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在初雪时见你 > 在初雪时见你 第12节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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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将至,伊人美容馆也引来了一波优惠大促销。店里几个美容师连同汤蔓,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按照以往的惯例,从今天起一直到腊月末的几天,美容馆的生意都会不错。
    宋清心是汤蔓的合伙人,也是创业时出资金大头的人。她和汤蔓一样,都考了高级美容师资格证,拿手绝技是精致护肤和spa按摩。
    创业这五年,汤蔓和宋清心懵懵懂懂走过来,可能是沾了先吃螃蟹的光,完全用口碑顾客带顾客。
    美容馆里的几个技师在这里一待就是整整五年,她们几个人互帮互助,工作上共同进步,生活上互相帮助。
    中午十一点半到十二点半是难得的空闲时间,几个人忙完手上的工作,坐在一块儿一起吃饭,聊聊天。
    汤蔓刚给一个客人做完面部的修复护理,姗姗来迟。她穿店里统一的制服,长发全部挽起束在脑后,脸上画着淡淡的妆容。
    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微微震动,汤蔓拿出来看了眼。
    是谢肃发来的消息,他拍了一张照片,是一朵粉色小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
    汤蔓不理解他是什么意思,随意地回了个中规中矩的表情包。
    谢肃很快回复:【刚执勤结束,在路边发现的一朵小花。这段时间大降温,这朵花周围的草都枯了,但它好坚强】
    因为谢肃的话,汤蔓又点开这张图片看了眼。她心里没太大的波澜,也谈不上反感。
    彼此从那天分别以后,至今已经一周没见过面。这段时间汤蔓没有在谢肃家住,还是回到自己家,她一个人去他那里总觉得怪怪的。
    谢肃的作息似乎很不稳定,有一天晚上凌晨两点给汤蔓发了一条晚安。巧的是那天汤蔓因为追剧睡得也迟,就随口问了他的工作情况。
    谢肃说自己最近有特殊任务,执勤一般都是12个小时待在岗位上,换班下来到凌晨了。
    汤蔓问:【你们工作都要这么辛苦吗?】
    谢肃:【只是特殊时候才这样。】
    汤蔓:【向你致敬!】
    谢肃:【我应该的。】
    谢肃:【抱歉,我大概得元旦之后才能回来,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
    汤蔓:【没事,你工作要紧】
    其实谢肃给汤蔓发消息不多,但是每天早晚都会主动同她报备一声。他算是一个很有分寸感的人,谈吐之间给人的感觉恰到好处,很符合他外形高冷的人设。只不过人与人相处光是通过短信的方式是远远不够的,若不是汤蔓见过谢肃脸红的一面,也会以为他在情场声游刃有余。
    到目前为止,汤蔓倒是没有反感过他发来的消息。
    汤蔓几乎不会主动联系谢肃,一来是没有什么话题想说,二来这段时间她的工作也忙。
    明天就是跨年夜。
    汤蔓捧着手机又给谢肃回了一个表情包,看起来有几分敷衍的意思。
    餐桌那边正在掰一次性筷子的宋清心朝汤蔓喊:“快来吃饭啦,饿死我了。”
    “你饿了先吃,别等我。”汤蔓还捧着手机,斟酌着是不是得给谢肃回句话。
    宋清心和汤蔓年纪一样大,现在单身。她对谈恋爱和结婚都没有任何兴趣,甚至总是劝诫身边的人好好享受单身生活。
    宋清心有单身的资本,不仅没有人催促她结婚,父母很支持她的任何想法。当初宋清心准备开个美容馆,手上资金不到位,她的父母想都没想直接给她卡上打一笔钱,原话是:“就当年轻人闯一闯!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有时候汤蔓也挺羡慕宋清心,她家庭条件好,父母不仅开明,还能做她的后盾。但汤蔓生活中遇到那么多女性,也只有宋清心一个人这么潇洒。
    见汤蔓一直对着手机,宋清心调侃:“忙着跟你老公聊天啊?连饭都不吃了?”
    汤蔓顺势:“对啊!羡慕了吧?”
    宋清心摇摇头:“你就把你老公好好藏着吧!都结婚那么久了,你这老公愣是连个面都不露一下!”
    “他忙。”汤蔓终于想到回什么,让谢肃按时吃午饭。
    谢肃很快回复汤蔓:【你也是。】
    汤蔓对于结婚这件事始终还是有一种不真实感,她和谢肃匆忙领证,第二天他就回去上班,两个人到现在除了用微信偶尔聊几句话外,没有太多实质性的进展。
    不过汤蔓觉得这样挺好的。谢肃工作繁忙,汤蔓也省得和他刻意去培养什么感情。这样一来,她既能结婚堵住了周兰蕙的嘴,还能享受独自一个人的生活。
    午餐是冒菜,香味四溢。几个人坐在一起,大家不免的就聊起了汤蔓这位神秘的老公。
    汤蔓也不藏着掖着,大家问什么她就答什么。如此一来,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结婚了,自然没有人再催婚。
    知道汤蔓是闪婚,宋清心一直有所不满。她们是无话不说的好友,也是创业伙伴,宋清心比谁都希望汤蔓能找到良人,也不是应付。
    之前汤蔓相亲时开玩笑说自己有可能会闪婚,当时宋清心没当一回事。没想到这才过去几天,汤蔓还真领了证。
    前两天汤蔓把结婚证亮出来,宋清心才接受这个事实。
    宋清心撇嘴:“你怎么能对自己的婚姻那么随意?第一次相亲就迟到让你等一个小时的人,我感觉也好不到哪里去。你知道现在女人结婚都要赌上自己的性命吗?搞不好给你来个推下山崖!”
    汤蔓耸肩:“我又没钱。”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宋清心还想说点什么,被汤蔓转移了话题:“等会儿周清妍要来,我让她把她儿子也带过来。”
    “好啊!你又背着我偷偷约!”宋清心表情夸张,她是御姐的长相,身高有一米七,美容馆的制服抑制住了她日常潮流的穿搭。
    汤蔓给宋清心嘴里塞了个丸子:“姑奶奶,好好吃你的饭吧。”
    宋清心含糊不清:“你说,你是不是更爱周清妍?你说!”
    “是的,我爱周清妍。”汤蔓自顾自数着米饭进食,她胃口不佳,越是忙越是不太想吃东西。
    “呜呜呜。”
    宋清心也就是嘴上说说,实际上她们三个人关系很不错。汤蔓和宋清心是大学认识的好友,但是和周清妍从小就认识。
    说起来,周清妍的老公陆弘和还是宋清心的表哥,宋清心还算得上是半个媒婆。照这样算来,宋清心现在和周清妍关系更亲一些。
    午餐结束收拾完餐桌之后,汤蔓又收到谢肃的消息。
    谢肃:【蔓蔓!】
    汤蔓:【怎么了?】
    谢肃:【我明天可以回来和你一起跨年!】
    汤蔓:【是吗?】
    谢肃:【但是元旦一早我得走。】
    谢肃:【抱歉】
    汤蔓:【这有什么抱歉的。】
    汤蔓其实想说倒也不用这么赶,能不能一起跨年这件事在她看来并不重要。不过见谢肃文字里开心的样子,她也不想多说什么扫兴的话。
    谢肃的确很开心,以前的他从来不在意任何节假日,更不在意有无休息时间。现在不同了,他很想和汤蔓在一起,多一分钟多一秒钟也好。
    特警工作的原因,谢肃并不能随时拿着手机,只有在工作结束时才会掏出来看一眼。给汤蔓的消息他是深思熟虑,担心会有不得体的地方。经常输入一大堆话,最后统统删除。
    这次谢肃回到队上,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他请的是婚假,一传十十传百,全队上上下下都知道他结婚了。
    前几天因为特殊任务,谢肃的婚假被迫中断,领导十分人性化地考虑过后让他明天休息。
    消息也是临时通知。
    谢肃这边刚放下手机,就被一帮在旁边偷看的队友围着打趣:“谢队!跟嫂子发消息呀?”
    “喜糖还没请我们吃呢!”
    “就是就是!还没让我们看看嫂子呢!”
    “还是谢队厉害!一声不吭就把婚给结了!看来嫂子魅力四射呀!”
    谢肃一向清楚,这帮臭小子给点雨水就要泛滥。不过结婚是一件喜事,难得轻松的时刻,他没有摆出副队长的威严,倒是很好说话。
    想到汤蔓,谢肃的心脏似乎在膨胀酥麻。
    工作刚刚结束不久,谢肃仍身穿黑色的特警制服,脚踩黑色短靴。他肩宽腰窄,双腿修长,这套装备齐全的制服穿在他身上自带一种生人勿进的气场。
    还没来得及吃午饭,谢肃摘下黑色头盔,去一旁处理自己手上的伤口。昨天工作时意外受伤,倒算不得多严重,皮外伤,出了一点血。
    黑色手套包裹住受伤的手,凝固的血液被强行撕扯开,又渗出密密麻麻的血液。谢肃眉头没皱一下,自顾自处理。
    在决定做一位特警之前,谢肃就知道自己的未来将会面对什么,他从不畏惧艰难险阻,也从未想过在暴力犯罪面前退让。在所有的平常时间,他独守思念,也不在意缺席每一个重要日子。
    谢肃甚至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牺牲,只有到那一天他才会退出。
    既然选择,他无悔。
    不过,因为汤蔓,他以后会更加小心谨慎。
    第14章
    *
    周清妍来的到时候汤蔓正在给一个顾客做脸,宋清心倒是刚刚忙完。
    嫁做人妇后的周清妍这两年愈发圆润了一些,她脸上脂粉未施,长发简单地用鲨鱼夹固定,皮肤很白,脸颊自带红润色泽。以前身材干瘦只有不到八十斤的体重,现在终于突破了一百斤大关。
    要说,现在周清妍的气质真不像是从小在乡下长大的野丫头。人还是长点肉好看,白白嫩嫩的,看着就贵气。
    周清妍自从和陆弘和在一起后,日子无忧无虑,除了两岁的儿子可劲儿的烦人。烦归烦,也是她的心头肉。学生时代她就爱写点东西,现在专心在网上写小说,成绩平平,没有kpi指标,开心最重要。
    周清妍把胖胖的儿子陆尼一带过来,很快引起一帮人围观上手。美容馆里都是女人,似乎天生母爱泛滥。况且陆尼真的很可爱,肉嘟嘟的,皮肤随了她妈那样白皙,留了一个西瓜头,一看就很好rua.
    谁都想不到,那么瘦的周清妍居然能够生出一个那么胖的小家伙。
    宋清心有一段时间没见小侄子,第一个冲过去抱起陆尼,拿糖哄:“想不想姑姑?想不想姑姑?”
    陆尼伸出肉乎乎的手要拿糖,奶声奶气的:“我爱姑姑!”
    宋清心在陆尼脸颊上猛啾一口,贴心地将糖纸剥开送到小家伙嘴里。
    室内吹送着暖风,周清妍脱掉自己身上的白色长款连帽羽绒服,内搭是一件修身的套头毛衣,她朝装修精致大气的美容馆里里外外看了一圈,问:“汤蔓呢?”
    “在楼上呢,有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