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比我早两年去沃尔顿文法学校,我们俩都是满九岁后才去那儿上学,得骑四英里的自行车,早一趟,晚一趟。我妈一开始很害怕让我们上路,因为当时路上已经有那么一两辆汽车了。
我们在由荷莱特老太太维持的家庭学校里待了几年,多数铺主的子女都在那儿上学,比上寄宿学校光彩一点,可是谁都知道荷莱特大妈不过是个老骗子,作为老师她水平没有,误人有余。她年过七十,耳聋得厉害,戴眼镜还是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她所拥有的所谓教学设施不过是一根藤条、一面黑板、几本翻成卷心菜样的语法书和二十几张有臭味的书写板。她也就能镇住女生,男生对待她的就只有嘲笑,而且什么时候想逃学就逃。曾经发生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丑事:有男生用手摸一个女生的衣服,当时我对这种事情还不明白。荷莱特大妈成功地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谁要是做了什么特别坏的事,她就会念经:“我要告诉你爸。”但是她极少会真的那样做。不过我们自己也够聪明的了,看得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状。就算她拎着藤条找我们算账,可她老迈笨拙,躲开她的藤条还不算难事。
乔小小年纪,八岁起就跟一伙惹事生非的男孩儿搞到一起。这一伙自称“黑手党”领头的是锡德拉夫格鲁夫,那时十三岁左右,他爸是马鞍匠,他在家里排行老幺。其他成员中,有两个家里开铺子,一个啤酒厂跑腿的,还有两个农场来的,他们有时候想办法不干活,跟帮伙一块玩上几个钟头。那两个农场来的块头都很大,穿着紧绷绷的灯芯绒裤子,说土得掉渣的方言,别的帮伙成员很看不起他们,不过也没人撵他们,因为对于动物,他们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了一倍还不止。他们两人中有个外号叫“黄毛”的,甚至偶尔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从里卧着一只兔子,就会像只张开翅膀的老鹰一样扑过去。当时,铺主之子、帮工之子以及在农场干活的之间的社会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说来,本地的小孩儿在长到差不多十六岁前,都不会太把这当作回事。这个帮伙有秘密口令,还有一套“考验”程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虫子。他们广而告之要当人见人怕的亡命之徒,结果当然是混成了人见人烦的角色,干的也就是砸窗户、撵奶牛、卸门环、整担整担偷人家水果之类的事。有时在冬天,农场主允许进田里时,他们会借一两只雪貂去逮老鼠。他们每个人都有弹弓和灌了铅的打猎棍,而且总在存钱好买一枝娱乐用手,现在应该把枪,当时要五先令,可他们存的从未超过三分钱。夏天时,他们经常去钓鱼、掏鸟窝。乔在荷莱特太太的学校上学时,经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课,就算进了文法学校,他还能两星期逃一次课。文法学校有个男生,他爸爸是个拍卖商,该男生能够摹写任何字体,给他一便士,他就能给你伪造一份你妈所写的信,信里说你前一天生了病。当然,我那时万分渴望能加入“黑手党”可乔总是给我泼凉水,说他们不想要什么破小孩儿跟前撵后的。
真正吸引我的,是想到可以去钓鱼。我八岁了,还从来没钓过鱼,除了用一便士一个的网兜捞过鱼——用那个,有时能捞到一条背上长刺的鱼。我妈心惊胆颤地不让我们近水边一步,她“严禁”钓鱼,和那年代的家长什么事都会“严禁”一样。当时我还没想到其实拐过墙角,大人就看不到你了。然而一想到钓鱼我就如痴似狂,心情激动得难以自抑。许多次,在经过米尔农场的池塘时,我看到过小鲤鱼在贴水面游着晒太阳。有时,池塘边的柳树下会有一条状若钻石的鲤鱼突然浮上水面,吞下一只小虫子又潜下去。那条鱼在我看来算得上庞然大物,约有六英寸长。我曾几个钟头地把鼻子贴在大街上华莱士商铺的橱窗上,那是一家卖钓具、枪械和自行车的商铺。我经常在夏天的上午躺在那儿睡不着觉,回味着乔告诉过我的钓鱼之事,就是怎样和面包糊,浮子怎样猛动,突然往水里钻,然后就感到鱼竿弯了,鱼把钓线往深处拽等等。像这样,鱼及钓具在小孩子的眼里带上某种神话色彩,我觉得这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吗?就像有些小孩儿会如此看待枪以及射击一样,有些则对摩托车或是飞机、马匹等等。这种事不是谁能说得清楚或分析得出,纯粹是魔力。有天早晨——那是在六月,我肯定有八岁了——我知道乔准备逃学去钓鱼,我决心跟着他。不知怎么,乔猜中了我的心事,穿衣服时,他开始向我发难:
“听着,小乔治!别想着今天你能跟我们一帮玩,待家里吧你。”
“没,我没想,我什么也没想。”
“没错,你想了!你以为能跟我们一帮玩。”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你待家里,我们可不想叫什么操蛋小孩儿跟着。”
乔刚学会“操蛋”这个词,动不动就想说。我爸有次碰巧听到他说,就发狠说要抽死他的小命,可是他照样没能做到。吃完早饭,乔背着书包,戴着文法学校的帽子就骑自行车走了,比平时早了五分钟。只要准备逃学,他总是那样提前走。到了我该去荷莱特大妈的学校时,我偷偷溜了,躲到菜地后面的小道上。我知道那帮人会去米尔农场的池塘,就算他们干掉我,我也要跟着。他们很可能会痛打我一顿,很可能我会赶不及回家吃晚饭,那样我妈就会知道我逃学,然后我会再挨一顿打,可我都已置于度外,为了能跟帮伙去钓鱼,我可以说是孤注一掷。我也算够狡猾的,等乔兜了一圈后顺大路直奔米尔农场时,我沿小道跟了上去。我绕着树篱远端的草地走,这样几乎到了池塘时,他们一伙才看见我。那是个很不错的六月天,金凤花长到我膝盖那么高。微风轻拂榆树顶上的树叶,大团大团的绿云柔顺厚实,有点儿像是绸缎。那天是上午九点钟,我八岁,包围着我的是早夏气象:纠纠缠缠的树篱上野玫瑰开得正艳,天上飘着缕缕白云,远处是连绵的矮山,和围绕着上宾非尔德的淡蓝色树林。然而我对这一切不屑一顾,心里想的全是绿色池塘和鲤鱼,还有他们那个带着鱼钩、鱼线及面包糊的帮伙,就好像他们在天堂,而我要加入进去。那时,我开始潜近他们——一共四个人,乔和锡德拉夫格鲁夫、跑腿小子还有另外一个铺主的儿子,我想他的名字是哈里巴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