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长大不成人 > 买书
    路过地坛,知道里面有书市,没忍住,还是进去了。除了见着美女走不动道,我现在比一般的男人还多一毛病,见着书也迈不开腿。
    小时候我并不爱看书,觉得弹球、拍洋"儿、任天堂这些东西比拿本书在家看有意思多了。当时我并不是没有阅读条件,我老姑就是开书店的,我净帮她看摊儿了,还老替同学借书看,除非某本书他们看完了说有点儿黄,我才会让他们到相应段落认真拜读。一般情况下我很少主动看书,只在同学与图书之间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相当于现在的房屋中介,但不收中介费。看摊儿的大部分时间里,我沉迷于收钱的那种喜悦中,每卖出一本书,都有莫大的成就感,该感与销售额成正比,五块钱能让我高兴半天。那时候读者还叫读者文摘,九毛八一本,北京晚报不是五分就是一毛一份,上面几乎见不到广告。现在回想起来,我大学应该上?管专业,打小就爱?济往来。当时老姑肯让我看摊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假币还没有出现,那时候市场倍儿健康,没有坑蒙拐?,现在老姑的孩子也到了我当时的年龄了,每次交学费,老师都让在一百块钱上写上名字。老姑现在不卖书了,要不然让她孩子看摊儿的话,肯定得准备个验钞机。
    可能是因为守着书店,所以我对看书这事儿才不是特着急,觉得反正是自己家的书,早晚都能看。我的同学则不然,他们珍惜每一次看书的机会,头天借给他们的书,第二天一早就还我,让我再弄两本来,看书速度比我借书还快。很像守着海边,随时都能吃到海鲜,反而不怎么吃,而住在北京的人,年了节了,特意开车去趟塘沽,下了车晕车的东西还没吐干净,就扒开螃蟹壳开始啃了。
    我真正开始看书,是十年前,上大学的时候。专业我不喜欢,就不去上课,待在宿舍,睡觉或弹吉他。一天二十四小时,觉总有醒的时候,吉他老弹手也疼,踢球总得等到有人下课,不能一个人对着球门踢。用不了的时间该如何打发?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开始看书。先从看小说开始,里面有故事,抓人,比理论力学、机械?理这些课生动多了。当时对书没有鉴赏力,好坏不分,只要封面好看,就从图书馆借来看。这一时期看了很多中国当代作家的作品,觉得写作不是件多难的事儿,便动笔写了草样年华。书像毒品,慢慢会让你上瘾,现在我便深陷其中,离不开了。
    这么多年看下来,我更坚定了这个看法:有些书是让你敬仰的——都是人,为什么人家能写成这样;有些书是让你树立写作信心的——丫都出书了,有什么的啊。现在图书种类比以前多多了,多的这些基本属于后者,某一天,我突然觉得,写作的信心不需要屡次从别人那里获得了,于是决定不再浪费时间,只看名著,不看流行文学。
    连看两本名著,到第三本的时候,看不动了。不愧是名著,里面都是干货,?得慌,得兑点儿水,整点儿通俗的,稀释一下。于是又名著和非名著杂着看,意识决定物质,什么心情看什么书,不故意,不强努,不高攀,不低就。这样看下来,还比较舒服,既取得个人进步,又没和流行文化太脱节。
    有了看书的欲望,自然得买书,现在我家书柜里,没看过的书比看过的书多。买书和不看书并不冲突,书不是食品,放长了也不会坏,现在买书是为了以后看的。有多以后?说不好,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五年,反正是早晚的事儿,家里不开书店了,只能自己买书备着了。这不叫占着茅坑不?屎,这泡屎早晚得下来。
    为什么要备书?这跟家里备点儿药是一个道理。虽然想看书了没书看不至于死人,但那难受劲不比死舒服。我觉得也可以打这么一个比方,皇上之所以找那么多媳妇,可能出于这样一种?因,万一想那事儿了,就一个媳妇的话,正赶上人家身体不方便,多扫兴,等方便了,那劲就过了,所以才娶一堆媳妇备着,不信好几十人同时不方便。备书也是这个道理,有些书尽管一时用不到,但必须在书架上恭候着,万一突然想看了,再出去现买就晚了。不是所有书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买到,听过通宵写书、看书的,没听过通宵卖书的,即使买着了,劲一过,也不想看了,说不定出趟门觉得累,回来就想睡觉了,明天起来怎么着还不一定呢。
    书架上多放点儿书,还有一个重要作用,装饰。房子太空不好看,我又不好瓶子罐子,也不懂字",只能拿书摆摆。比起古和名人字",书可便宜多了,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摆满一面墙,这些钱买古的话,只能买个碎片儿。
    当然,如果不为了看仅仅为了装饰,买地图更便宜,一百块钱能贴一屋子,我买的书都是迟早要看的,只是时间问题。有几本佛教的,被人看见,问我:你信这个?我说,不信,我只信真理。但是总有一天你到了一定岁数,需要一些这样的书来解惑。还有好几本古镇自助游的书,自己逛对我的路子,古镇也比城市让我向往,所以这类书凡是我觉得印得还行,就都买了,说不定哪天心血来潮,背起包,装上书,穿上鞋就走了。光凤凰的书,我就有好几本,?让这是沈从文老家呢,文人骚客都去,?让我也写东西呢,抽空肯定得去附庸一下风雅。去之前,先看看别人是怎么风的,自己再风的时候,必须风得不一样。我不爱看外国的书,总觉得译过来的语言不是人话,不知道是外国人不说人话,还是译者不说人话。名著就不跟它计较了,虽然不是人话,但是人事儿,能从国外大老远地传过来,还久?考验,看的时候费点儿劲就费点儿劲吧,碰着便宜的,买几本备着,看不完给儿子看,儿子看不完给他儿子看,只要书不烂,能传几代传几代。外国的流行文学就算了,不花冤枉钱了,每年买本诺贝尔就够了。
    银行不一定是放钱最安全的地方,书市是我买书最多的地点,在这买的书,至少占我全年购书总量的三分之一。几百块钱在书店确实买不了多少书,但是在书市至少能买到两倍的书,平均价格在五折以下。每次书市,我都拎几袋子书回家,手勒出印儿,内心满足。把这些书搬回家,就等于把思想带回家,把它们立在书架上,随时武装头脑。
    这次整理买回来的书时我才发现,床边放的几本书竟然还是上回从书市买的。前两天还有记者问我,作为一个青年作家,一年看多少书?最近这一年事儿多,没怎么看,为了不让人说我连阅读都没有,还写东西呢,也好意思?我咬了咬牙,一狠心说:十本(四舍五入得来的)。其实,整本看完的,也就五六本。当然,有些书我也会,看几篇短文或几十页,没劲就放下,这些不算在内,还有漫"。其实我巨想看,就是没时间。不能再这么干了,买书固然重要,但买是为了看的,光买不看,老想着以后再说,这不行,现在能进步就得及时进步,人生苦短,马上就二十七了,就说活到八十,刨去临终前和病魔作斗争的那段岁月,我也就能看五十年的书了,按这个阅读速度下去,这辈子只能再看三百本书了,也许书架上的这些书都看不完。看来不能把看书当作迟早的事儿了,从此没有以后了,只争朝夕吧,把逛书市的时间用来看一本书,收获比买一柜子书大,这和少说多做是一个道理。就说书放在那,开着门窗,知识也不会跑掉,但终究不是自己的,就像图书大厦的?理,他要是不看书,一样是个傻逼,所以,我决定,在把这次买的书看完之前,如果地坛再有书市,除非为了吃里面卖的羊肉串,否则我绝不进去。但这个决定也只能现在说说,因为看书的人都知道,书对人的诱惑是何等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