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弥漫中,管衣仲双手抱着头倚在书桌上,桌角的烟灰缸已塞满了烟蒂。
墙上的古董钟,刚刚敲了五响。
“还是一样难抽”管衣仲一整晚就这么边咳嗽边吐白烟。
避衣仲还记得他唯一的抽烟纪录,是在七年前他向鲍叔清宣告他要退出合伙事业,到庄家当家教的那个夜晚。
那晚两人大吵一架后,鲍叔清便不再说话,只是不断地抽着香烟。不知为何,管衣仲突然也兴起抽烟的念头,便跟着鲍叔清吞云吐雾起来,只是那时的他跟现在一样,也是边咳嗽边吐烟。
“咳咳,该决定了”管衣仲拿起话筒,拨了一组数字。
“thisisjohny。”johny是庄海强的英文名字。
“是我,管衣仲。”
“我正好有事要找你。”庄海强以难得的严苛语气说。
“什么事?”
“你知道我最近成立了一家网路购物公司吧?”
“我知道,而且我听说一天有十几万访客,以刚成立的公司而言,这样的成绩相当惊人。”
“大约在十二个小时前,有人侵入我的网站,破坏了顾客订单的资料库程式,虽然我马上成立应变小组抢救,但仍然流失大部分订单,而这些订单都尚未出货,恐怕会对公司的信用造成不小的损害。”
“追查骇客的来源并不困难。”
“公司的网路技术人员已经在一个小时前追踪到了骇客的踪迹。从连线时间、连线地点,以及提供拨接的isp等资料查出可疑人物,就是”庄海强停顿一下,续道:“你,衣仲。”
“”管衣仲不语。
能自由使用他的电脑的只有庄梦蝶一人,但她可没有这份功力。
“我并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是你做的,你是聪明人,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所以我在猜,八成是梦蝶她”
“不,的确是我做的。”熄手上残烟,管衣仲盯着烟灰缸里最后一丝火光熄灭,心底不起丝毫波澜。
听说韩玖菲在网路上成立了一个骇客俱乐部,所以如果操作者是她,就有实力做到破坏的动作。但她不可能随意出入他房间,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她的行为出自庄梦蝶的授意,并趁他不在家的时间进来使用他的电脑。
“梦蝶这么做是想陷害你,你还打算维护她?”
“陷害?”
“就像她以前做的一样,不计手段把所有人从身边赶走。”
“如果小蝶存心赶我走,这十二年里多的是机会,何必选在我即将离职的时候才行动?更何况我看不出来小蝶有讨厌别人的照顾,甚至不惜一切硬把人赶走的理由?”
记忆中的庄梦蝶,刚开始的确不太习惯他的接近,偶尔还会嫌他多管闲事,但随着时光流逝,他觉得她已经不排斥了。
“我不清楚,只知道五岁以前的梦蝶是真的很天真可爱,后来不知为何突然变得讨厌双亲,讨厌人群,讨厌接触”庄海强忍不住叹气。
“你是说,由于某事才会造成小蝶个性上的转变?”
“我不知道详情,当时我跟她母亲已经来英国发展事业,不在家里。”
“你没有探究吗?”
“当时梦蝶根本不理会任何人,所以无从查起。我径自猜想或许是家里的仆人得罪了她,于是另聘新人给予细心照料,没想到这些人却都被梦蝶赶跑了。”
“这件事让我来查吧!”这是他所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交给你,我很放心。对了,你打电话来有什么话要说?”
“因为我的失职与不适任,我要提前请辞,感谢你长年来的照顾,我就做到今天为止。”不等庄海强回答,他挂上电话。
伸手挥散包围在四周的层层烟雾,管衣仲无声笑了。
“小蝶,起床了。”一如往昔,管衣仲敲着庄梦蝶房门。
“早安”庄梦蝶揉着睡眼打开房门“总觉得睡了比没睡还累。”
眼光痹篇庄梦蝶身上可爱的蕾丝睡衣,管衣仲转身走向厨房“洗洗脸振作一下精神,已经不早了。”
“嗯。”迷迷糊糊点头,庄梦蝶关上房门换衣服。
餐桌上,管衣仲道:“今天不用去玫瑰屋。”
“咦?为什么?”哈,这么快就被炒鱿鱼啦!庄梦蝶得意的想。
“刚才接到可晴的电话,从机场打来的。”
“出国旅行?”
“去法国找杯子,昨天被小蝶打破的那个。”管衣仲看了庄梦蝶一眼,谁知后者正笑噗噗盯着他,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一接触,管衣仲随即别开头注视着盘子“那个杯子是一个对可晴很重要的人的作品,她费了颇大心力才找到的,被小蝶这么一打破,她忧郁得几乎没办法开店,想了一个晚上还是决定到法国重找一次。”
“又不是我打破的。”庄梦蝶摇头。
她当然没有亲手打破它,实际的破坏者是孔思贤。
“我问了她详情,从可晴口中听起来,昨天那只色狼似乎是思贤?这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就是这样。”
“胡闹!把思贤当成色狼,是你故意误导的吧?”
“一场小误会罢了。”
“‘小’误会?”管衣仲瞪了她一眼。
“呵呵,衣仲终于肯看我了。”庄梦蝶甜甜一笑“那么在意昨晚的事吗?昨晚你走了以后,我思前想后,还以为是身上的睡衣款式不合你意,特地换了一件呢!”
“今天我们到外面散散心,当作是慰劳你工作一天的辛劳。”她的衣物一向由他亲自选焙,怎么可能不满意?何况他想要的何只是睡衣而已
“与其到外面浪费体力,我比较喜欢你继续昨晚没做完的事。”
避衣仲放下餐具“吃完后叫我一声,我们马上出发。”
“你好像没吃几口耶!”
“我不饿。”管衣仲以超高速闪进书房,关上房门。
“这样的衣仲真的好有趣啊!”庄梦蝶兴奋地哼着歌,脑中念头百转,想着想着,唇边不禁勾起一抹笑意。至高无上的找麻烦术,应该是大举进攻对方最弱的城墙,一气呵成地猛攻直到城门陷落。
“我准备好了。”书房门外,庄梦蝶偷笑着敲门,手上拿着数位相机。
庄梦蝶全身上下只披了一件薄纱长袍,因为这件长袍本来是套在晚礼服外以增加朦胧美感的,所以它的透明度百分之百,暴露度更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最适合用来实现诱惑计划。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我进来!”她径自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避衣仲背对着她,在和书房相连的穿衣间里翻箱倒柜,似乎正在找些什么。庄梦蝶见机不可失,连忙将相机摆在适当的地方,并按下廿秒后自动拍摄按键,放轻步子从后面抱住避衣仲。
呵,这下人赃俱获,天地为凭,照片为证。管衣仲想不负起责任辞去管家一职,并娶她当老婆,是不可能的事!
“先披上这个。”管衣仲转过身,将手上特大号毛巾紧紧包住庄梦蝶,只露出她的头跟膝盖以下的部份。
庄梦蝶正讶异间,相机启动声瞬间响起。
“拍照存证吗?”管衣仲摇头,继续找衣服“天真。”
“你怎么知道”庄梦蝶噘着小嘴嘟囔着。
“如果七年的时间,还无法让我看穿你的想法跟行动,我岂不是白混了?”管衣仲反手递过来一套休闲装“穿上这件。”
“咦?”庄梦蝶犹疑地看着,没有接过。
这套休闲装看起来就像是早上公园里慢跑的人穿的便服,短袖长裤,庄梦蝶看了颇不习惯。她还记得,高中时代的冬季体育服是她穿过的最后一套裤装,之后,管衣仲为她准备的服饰都是洋装,据管衣仲的说法是,优雅的长裙才是淑女的装扮。
“穿上吧!我们今天要走很多路,穿着洋装高跟鞋可不好走。”
“一定要穿得这么随便吗?”
“我希望小蝶能完全放松,从这一天起。”
“怎么突然?”
“就当作心血来潮吧!”
“真不敢相信,我们居然会跟一般人一样,背着水壶便当爬山!”庄梦蝶脸颊气得鼓鼓的,弯腰驼背地往山上走。
“讨厌和我一起出来玩?”管衣仲游刃有余地走在她身边,太阳眼镜依然是他的注册商标。
“谁说这种话了。”庄梦蝶感到奇怪的是管衣仲的态度。
如果是以前的管衣仲,不可能舍得她背个大袋子辛辛苦苦地爬山,多半会吩咐司机把车子开到接近山顶的地方;假设山路太过狭窄,车子走不了,他便是叫来庄家的私人直升机将她直接送往山顶。
撇开今天出门坐公车不谈,管衣仲甚至把两人的东西分得一清二楚,再各自装袋,丝毫没有帮她负重的意思。
“平常小蝶上学以后,我若提早做完家事,就会到处爬爬山,从高处欣赏这个城市。”
“要登高还不简单?我们去新光三越的展望台就够高了。”
“在人工的高台上看到的,也只是人工造出来的景观,而我想让小蝶看的是自然的美景”
“但是我们需要带这么多东西吗?”
庄梦蝶想起管衣仲塞进她背包的物品,不禁连连叹息。没营养只有热量的无用零食,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扑克牌,一堆不知有何用处的葯膏棉花,还有一大瓶重得要命的矿泉水她实在看不出来这些东西有何用处。
“这是附加的乐趣。”管衣仲笑了笑,他知道庄梦蝶会抱怨。
“唉,庶民的生活果然不适合我。”
“在这里休息一下吧!”他指了指路边的亭子。
“总算有地方可以坐下来,我的脚都快要断了呢!”欢呼一声,庄梦蝶开心地跑进去,不管石椅肮脏与否,便一屁股坐下。
避衣仲看在眼里,笑在心底。
以前的庄梦蝶绝对是宁愿站着,也不愿沾上路边石椅的灰尘就像他多年来不断灌输给她的观念般,做个优雅有格调的千金小姐。
亭子里还有一对腻在一起的情侣,男的手揽女方肩膀,低声在她耳边耳语着,那女孩闻言咯咯笑了起来。“讨厌!就是会想这些!”
男孩亲了她脸颊一下“没办法,谁叫我这么爱你呢?”
“旁边有人在,稍微给我控制一下!”话虽这么说,但女孩仍仰起脸回吻男孩。
庄梦蝶站起身“继续走吧!衣仲。”
“休息够了吗?”管衣仲看了看表,发现他们坐下来不到三分钟。
“我很想在这里待到天黑,可惜哼!”“走这么快做什么?又不是赛跑。”管衣仲摇摇头,随后追上。
“真是的,看了就不顺眼!”如同后方有百万雄兵追赶似的,庄梦蝶一扫方才疲态,走得飞快。
“看什么不顺眼?椅子?”
“我怎会看椅子不对眼?是那两个旁若无人的男女!”
“没有人规定情侣不能在户外卿卿我我。”管衣仲略感讶异,小蝶竟然会在意旁人的举止?
“我偏偏看不过去!”
“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的自由,何必计较这些话说回来,我都不知道你何时锻炼出这份好脚力呢?”见庄梦蝶埋头猛冲,越走越快,管衣仲不禁担心她会后继无力。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跑,庄梦蝶缓下步伐“我当然会在意因为因为”是了,就是为了管衣仲!
经过昨夜,他对她的态度不是多少该带点情侣的亲密吗?结果他反而比以往更加疏远!瞧,明明就走在她旁边,偏偏要隔个三步远,连她看了就觉得别扭!
“有了未婚夫的缘故?”管衣仲接口。
“啊夫婚夫?”这是求婚的意思?
“看见人家亲热,想起思贤了?”
“谁会想起孔思贤?更何况我根本没有跟他订婚,别把未婚夫这个字眼乱加在不相干的人身上。”突然听见早被自己遗忘的名字,庄梦蝶气得脸色发青。
“以后就有关系了。”
“衣仲,你是存心惹我生气吗?”
避衣仲不知死活地继续说:“小蝶对思贤的认识可能还不够深入,他不仅事业有成,人又温柔体贴,感情上更是专一,是值得女孩子托付终身的好对象。”
庄梦蝶冷哼一声:“既然是这么有价值的超级单身汉,怎么可能独自到现在?他一定有许多让女孩子们受不了的怪癖!”
“怎么说都是情字害苦了他思贤单恋一个女孩子十多年,这十多年来,别说没有人能攻占他的心,甚至没有第二个人能走进他的视线里。”
“既然孔思贤如此专情,那他跑来台湾做什么?”
庄梦蝶心想,若早知孔思贤是这么个痴情种,她会手下留情的。
“因为瑶岚拒绝了他,非常彻底的”
“瑶岚就是那女孩吗?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荀瑶岚,一个才智兼备,比任何人都要坚强,也比任何人更容易受伤的美丽女子”管衣仲轻叹“我以前的未婚妻。”
“什么?”庄梦蝶停步,抓住避衣仲的手臂追问:“你有未婚妻了!?”
“唉,要将别人说的话听清楚以后再发问。荀瑶岚是我‘以前’的未婚妻,而且是很久以前。”
“为什么分手?”
“在婚礼前一个礼拜的单身派对上,思贤喝得烂醉,不小心泄漏了他的心事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他一直喜欢瑶岚,而且用情极深。”
“难不成你为是了保全友情而牺牲爱情吗?”
“我没有那么伟大。”管衣仲摇头:“只是忽然间对我爱瑶岚的心,瑶岚对我的情,思贤对瑶岚的心意,我跟思贤的友谊感到困惑罢了这三角习惯实在太麻烦了,我不喜欢卷入麻烦,特别是必须用心去解的结,光是想到头就大。”
“你就为了这种理由,选择与情人分手?那你到底把那位荀小姐当成什么?你太过分了!”她不禁同情起这未曾谋面的女子。
“一个联立方程式、一场典棍球赛,不论是必须用脑力或身体去实行的事,即使再复杂难行我也不会兴起逃避心态,但是一牵扯到感情太过复杂,我就束手无策了。”
“所以你逃了?”
“而且逃得十分彻底,逃到离瑶岚、离思贤,还有离过去的我十万八千里远的这里。”
“那本书里的是荀小姐?”庄梦蝶忽然想起那张夹在书页里的照片。
“哪本书?”
“科莱罗的新娘。”
“原来在你那里,难怪我怎么找都找不到。”管衣仲想笑,但一迎视庄梦蝶质问的眼神,他只好实话实说:“对,那是瑶岚的照片,七年前的。”
“你一直没有忘记她。”
“怎么可能忘得了?”
毕竟是管衣仲自己负人在先,因此,他将荀瑶岚的照片放进最常看的书中,每翻开书页一次,照片上的人儿就责备他的良心一回,这份长年的习惯恐怕必须等荀瑶岚找到好的归宿之后,才有消除的可能。
“你说这些话的意思,是要我接试谱思贤?”
“思贤经历过情伤,一定会善加珍惜新的感情。”
庄梦蝶板起脸“也就是说,只要我跟孔思贤在一起,我会幸福,孔思贤会幸福,荀瑶岚会幸福,你当然也会幸福。”
“最起码小蝶跟思贤会很幸福。”不知庄梦蝶何以提起荀瑶岚,管衣仲干脆略过不答。
“我知道了,就照你的意思办。”庄梦蝶冷淡地说完,低头往山下走。
“小蝶,等一下呀!”管衣仲不明所以地急忙追上。
庄梦蝶一个劲儿猛冲,全然不顾及体力是否充足,一心想离管衣仲越远越好,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整理纠成一团的思绪。
避衣仲的用意已经昭然若揭,只要能把她跟孔思贤送做堆,他就能顺理成章地回到荀瑶岚身边。
一想及此,庄梦蝶的头忽然像有无数条虫蚁啃咬般疼痛起来,理智瞬间碎成千千万万片,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声音不断反复回响着。
在管衣仲回到那个女人身边之前,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