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其他小说 > 我将死时他后悔了 > 第114章
    “还好。”
    “其实你不用怕,那小孩是对面居民楼的,她爸妈在外打工时没了,就一个痴呆爷爷,经常有上顿没下顿,过来要饭,我们都习惯了。”孟毅解释。
    无端,颜烟想到祝焉。
    祝焉离开时,也是这般大,他云端里存有与祝焉的合照,照片里他们长得很像,都像是祝友清......
    喧闹声入耳,第一波客人进门。
    颜烟收回思绪,“这里营业到几点?”
    “早上六点。”
    颜烟放下心。
    等夜店关门,他再回西岛,届时宇亿梦肯定已离开。
    如果宇亿梦在微信上问他......
    算了,颜烟想,只是文字或许也会露馅,他干脆装没看见,他逃都逃了,不回消息也算不上什么。
    “小哥,你喝酒吗?”
    “不用。”
    “等会儿有表演,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舞池那边看看。”
    “好。”
    颜烟知道,对方让他进来躲雨,不是做慈善,热情的目的是为生意,他既然不喝酒,该要去舞池那边“洒点钱”。
    兜里还剩几百。
    就当买个热闹和栖身处,毕竟住酒店,也得花这么多。
    客人渐多,孟毅忙着调酒,没空与他闲聊。
    颜烟坐着发愣,等到dj热情地开场,起身往舞池里走。
    舞池里人不多,这里只是家小夜店,来的客人也不像二世祖,而是些独特的小年轻。
    开场第一首歌打完,表演者正式上台,手拿话筒,粉色长卷发,紧身纱裙,身材高挑,凹凸有致。
    一首爵士英文歌,开口却是男嗓。
    是变装皇后。
    怪不得刚才有人进门,问他是不是新来的皇后,而非舞者。
    周围无人蹦跳,只是随音乐轻晃,很惬意。
    颜烟难得感到闲适,听歌,观察周围,看到底什么时候才“洒钱”。
    终于,约摸十首歌后,中场休息。
    另一变装皇后上场,拿着帽子,绕行一圈,客人有的扫帽檐的二维码,有的投钱。
    来到颜烟面前时,他将钱尽数投入,表演者停住脚步,抬头,眼神惊异地看他。
    太多了?
    颜烟不明,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皇后抓住胳膊,往台上拉。
    “大家大声欢呼!这是我们今晚的国王......”
    话未说完,一股力拦腰阻断,将颜烟向后拉,从皇后手里抢回,跌回舞池中。
    熟悉的柑橘香。
    心跳漏掉半拍,耳边是段司宇的声音。
    “颜烟——!”咬牙切齿,火气似在顶峰,声音发闷。
    无数视线汇集。颜烟虽然心虚,但更怕别人认出,所以先回头,检查段司宇的口罩。
    还好,遮得严实。
    颜烟稍放下心,率先低头往外走,离开人群汇聚处。
    身后脚步声紧跟,颜烟嗓子发干,一路保持沉默,因为不知道要怎么解释。
    时间已晚,凌晨将至,因为在城区,星稀月亮迷蒙。
    “你没有一句解释?”走出夜店,段司宇的火气不见少。
    颜烟抬眸,只能胡诌,“我以为证件丢了,所以回来找。”
    “你白天去的是医院,晚上找证件,却在夜店里找?”段司宇轻易戳穿。
    颜烟不答,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回家找不到人,消息不回,电话不通,我当然会找人查监控,”段司宇仍咬牙切齿,“所以你证件已经找着了?”
    “后来找着了,在我衣服口袋里。”颜烟理直气壮,避重就轻。
    但他的表演太拙劣,逻辑也不通,段司宇虽沉默无言,但却是被气的,而非被说服。
    深呼吸几次,段司宇拽着颜烟,往路边停着的车走。
    车窗贴有隐私膜,等车门打开,颜烟才看见后座的宇亿梦和随晏。
    “好久不见。”宇亿梦侧头,视线平淡。
    颜烟一顿,“好久不见。”
    好在段司宇开车,而他坐副驾驶,表情能隐在夜色中。
    “神,你怎么忽然去鹭城区?我下午不是把你送回家了吗?”随晏不解地问。
    颜烟尽量平复语气,“我以为证件丢了,折回医院寻找,正好雨下大,我没带伞,就找了个店避雨,抱歉。”
    “......哦哦,证件确实重要,丢了可不行。”
    整个车里,估计只有随晏会信这拙劣的谎,因为说到最后,颜烟自己都听不下去。
    车载导航显示目的地在机场。
    一个多小时,车里保持沉默,平时一向话多的随晏,也不敢说话。
    到机场,颜烟跟着下车,尽量保持平静,站在最后,送宇亿梦进去。
    快到头等舱的专属通道,宇亿梦倏地转身,视线又一次扫过来。
    颜烟提起气,万分紧绷,手心紧张到汗湿。
    “下次见。”宇亿梦的视线略过前面两人,直接与他对视,道别。
    颜烟立刻答,“再见。”
    他说完,宇亿梦却没离开,仍在与他对视,而后视线急速向下,像将他从头到脚扫一遍,不到一秒,又再抬高,重新凝视他的眼眸。
    颜烟下意识想后退,但好在他忍住了,没动。
    “下次见,颜烟。”宇亿梦又一次道别。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