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其他小说 > 女神捕系列之弹指相思 > 第二章红颜弹指老
    要护送相思姑娘到“一夜乡”去投奔“淮南王”得要路经四百六十五里,其中以头撞山、鹰落峪、七夜楼三处最为凶险。
    那儿不仅形势险恶,而且还布满了锦衣卫以及受命于田尔耕的江湖帮会“第九流”和“斤半堂”实力聚集之地,可又是赴“一夜乡”的必经之地。
    别的地方,不走大路走小路,没有陆路行水路,万一水陆都没有路了,还可以自辟一条血路走;但这三个地方不能。
    ──那只有硬闯了。
    方快安与公孙重眉。白居不易结伴好同行,不打不相识,而且是识英雄者重英雄,路上三人相交把臂,欢快莫名。方快安着意地问起两人为何要来“冒这一趟浑水”?
    白居不易的回答是:“魏阉一党杀了我父母,杀了我全家。他要残害忠良之后,我就跟他顽抗到底。”
    公孙重眉则说:“魏阉指明要我这颗顶上人头,赏金万两,我只要有一口气在,便要找些事儿跟他对着干,起码也要把这颗大好头颅起价至十万两才好商量。”
    方快安听了,心上原有的石头也开成了石花。
    他们也向方快安相询:为何一力相护相思姑娘渡厄履险。
    方快安的答案是:
    “当年,我曾受了夏大人的礼重和人情,无以为报,尽一己之力护相思小姐一程,是我唯一的机会。”
    白居不易和公孙重眉了解了情形,好像都拨开了云雨见天。
    不过,他们显然都未探询到这问题的核心──那就是:要对抗魏忠贤一伙,要报答夏大人的恩泽,有很多事,是可以做的,有许多方式可行,为什么那三人都一定要选择了数百里不舍昼夜不辞劳苦不亦乐乎的保护相随相思到一夜乡去?
    让我们来看这事件的“主人翁”:相思。
    也不知这女子的冰肌玉骨是拿什么东西做的,就算在三侠跟锦衣卫厮杀之际,她也以臂环抱着胸前,美丽的眼色似在寒夜远处伶仃的灯,很凄然,然而又是冷漠的。
    那就像是跟游子无关的灯,那么咫尺的亮在远远的地方,仿佛那不是一点热,而是一星的寒。
    方快安在出手之前,已观察过这女子和她的婢仆数日,他知道她感觉到冷的时候就会用手环抱在胸前,感到敌意的时候也是,觉得好奇的时候亦然,连感动的时候,也会把臂抱在胸前好像很有点冷漠的样子,而且也十分防卫的模样。
    ──这也难怪,这女子的身世
    这样想着的时候,方快安就完全原谅她了。
    对她,除了感到美丽,还令他觉得惊艳。
    本来,惊艳这种感觉,多仅在第一次的邂逅,可是,对她,却是一种不住也不断的惊艳,常常惊,时时艳。
    每见上一次,都惊一次艳。
    每看上一眼,都惊艳一回。
    方快安还对她很有“亲”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方快安久历江湖,情场步遍,始终系不住他不羁的心,但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头一回有,至于为什么会有,方快安也说不上来。
    他把它“归咎”于这女子唇上有痣。
    痣,小小,黑而亮,她笑的时候(她很少笑),痣会失笑,那像是颗会说话的痣。
    他唇上也有这种痣。
    所以他觉得这是一种美丽的巧合。
    巧合本来就是一种“缘份”何况还是美丽的?
    他应该见过她的──以前,他也曾到夏府拜会过夏大人,只不过,那时候,他还年少,而她,只是个小小的小可爱,肥嘟嘟,笑眯眯的,那似冷而艳但一记忧郁的眼神已足令一夏皆含情。
    夏凉正好轻衫薄。
    春风未热花先笑。
    近日那小老夫子白居不易老是吟着这两句诗,使素来怕听人吟诗的他却不觉牙酸,想来是跟识着相思有关系。
    他已注意了这心里和眼里以及心目中的女子好久好些时候了,第一次过去搭讪的时候,还是决定收敛心情,保护自己,用了是夏大人“学生子”的名义:
    “十五年前,我见过你。那时,你还小呢!你不记得了吧?”
    也许这突然的话有些突兀吧?相思眼色竟闪过一瞬间的微惘和小悚。
    她茫然的抬起头,秀目很艳,秀颔很尖,然后用手指拨好鬓边微乱的发丝,说:“如果不提旧识,你就为了救我而救我,你会救吗?”
    这是她向他说的第一句话。
    那是一句问话。
    她对他的第一句是一句问话。
    她是弹着指甲问的。
    这一路上,他都悉心地照顾着她。沿路荒凉,长途跋涉,颠沛流离,昼夜赶程,对女儿家而言,沐浴就寝,大小二解,最是不便,况乎相思姑娘还是千金之躯?娇宠惯了,十指尚不沾阳春水,何况是上高山、下绝壑、涉深水、步栈道?不过,相思却有过人的韧力,而且,披星戴月使她更有星月的幽光,风霜满途更使她清逸得如金风玉露,而且依旧带点香。
    永不褪味的香,还有永不褪色的风情。
    对她形容只有一个字:美。
    她也感谢他对她的好意,并对他说:“你使剑的时候,那一刹那的光辉,比花开还好看。花没剑那么俊。”
    路上几次埋伏,方快安都全力为她拼搏。
    尤其在对抗“第九流”四十七名刺客拦路截杀之役,他一口气杀了八人,伤了七人,而自己也伤了三处。
    幸亏他负了伤。
    因为她替他细心包扎伤口,以致让他觉得负伤负得真有价值。
    伤口也痛得特别甜。
    对敌的时候,他把剑耍得特别俊。
    特别有光彩。
    甚至对剑的神采发挥得比剑的效用更尽致,为的当然是相思喜欢。
    可是这回相思却说:“白居不易使方便铲,举重若轻,很神朗。”
    她赞的是白居不易,但却没为他包扎伤口。
    她只替方快安裹伤。
    不过在夜宿“七夜楼”的晚上,方快安闻到药香。他心念大概是相思煎药给他服用吧?心痒难搔,想出去撞憧,结果只见客栈的木梯旁人影一闪,他躲到柱后观察,才见相思小心翼翼捧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药,款款移着莲步,悄悄地掀帘走人公孙重眉的房里去。那就像神话里一个仙女去为她心爱的情郎所做的事。那一刻,方快安的脸色要比煎药汁还难看。
    这一路下来,方快安反省也憬悟了两件事。
    一,与其说他们(甚至、及至、以致他们)是为护送相思到一夜乡去而仗义相助,不如说便也为了借此多些接近相思姑娘。
    二,就算是接近相思姑娘,时间也相当紧迫了!因为路虽是愈走愈长,但目标却是愈来愈近,而剩下的时间也就愈来愈少了。
    他当然珍惜这点儿的时候。只有这一点时间,他们才能跟相思姑娘接近,一起也一齐往一个共同的目标进发。
    可是不只是他,他们三人,无一不珍惜。
    这一路上,三人本来已相惜相重,但因为相思之故,都力求表现,都各自提防。相思姑娘对方快安好些,白居不易和公孙重眉都妒恨之。相思若对公孙重眉关心些,方快安和白居不易都痛恨他。如果姑娘待白居不易特殊些,公孙重眉和方快安都很讨厌这个人。
    这样一路下来,难免总发生了些事,叫三人恶言相向的,还几乎倒戈动手的。
    幸好,遇上他们共同的敌人,像那次他们眼看彼此就从恶言相向到大打出手之际“斤半堂”的总堂主余斤半率众来袭,反而促使他们联成一气,合力拒敌。
    幸亏又在路上出现了两个人。
    两个和尚。
    不过不是普通的和尚。
    ──一望而知,这两个都是武功高强的和尚。
    这两个和尚一路来都跟踪方快安、相思这一伙人。
    公孙重眉早已对这两名僧人深加防范。
    就在“斤半堂”来袭的这一役里,锦衣卫派出的高手如云。加上总堂主余斤半出了名是能以半两之力搏杀千斤的好手,使白居不易等人应付不易,要保住自己的性命,恐怕便保不了相思姑娘了。
    但那两个和尚都在这时及时出了手。
    向来袭的人出手。
    两名僧人,武功高强,而且正好可以克制余斤半。
    到头来,余斤半的人折损大半,他本人也得负伤落荒而逃。
    原来这两名僧人,跟公孙重眉、方快安、白居不易一样,也是过来暗中协助相思姑娘逃往“一夜乡”的高手。
    所不同的是,他们是少林方丈派下来的好手,一个佛法精微的,叫流连大师;另一个只武功高强,对佛学修行并不如何的,就叫流通和尚。
    这两人一来,一个傻愣愣的,一个直乎乎的,沿路给大家平添不少欢乐。由于这两人都是出家人,方快安、白居不易、公孙重眉对他俩师兄弟都没有“顾碍”反而向他们诉苦倾吐,争取同情。
    他们多出了两名武功高强的和尚,自是声势大壮,流通和流连却另有看法。
    流通和尚的意见是:“要是‘青龙王’也肯来走这一趟就好了。对抗魏阉的武林实力,附近的就要算他最具势力,最有能耐。他的‘一雷天下响’,在武林间毕竟难有人受得了他的一击。”
    流连大师也说:“只惜‘青龙王’一向敝帚自珍,请动他只怕不易,除非”
    相思想知道,所以就问:“他的地盘就在‘头撞山’,反正我们也必经该处,如果我们先去拜会他,你看他会不会”
    流连大师合十道:“如果有‘青龙王’这等人物相帮,那么,姑娘能与‘淮南王’相见,也就指日可期了。”
    流通和尚也念佛号道:“咱们方丈跟“青龙王’很是有些渊源。跟咱师兄弟也有些交情,如果姑娘肯移步拜山,老衲认为,青龙王也不致拒人于千里之外。”
    公孙重眉也道:“当年,青龙王身边一名兄弟在东北犯上了事,我也尽了些力,说来他还欠我一个情。”
    白居不易则冷哼道:“他倒没欠我什么,我去求他,总可以吧。”
    方快安嘿声道:“他要是不下山,不出手,跟阉党也没啥两样,咱们干脆放把火烧了他的山算了。”
    众说纷纭,各自在相思姑娘面前表达和表现了勇色豪情,最后仍是一起上了山,拜了山。青龙王本不愿再涉江湖,但与相思姑娘一晤之后,也在相思一番陈辞下,青龙王眼睛发了亮,挺了腰板,慨然走这一趟。
    青龙王联同他手上六大夜叉四大护法一齐出动。
    只有他才有这个实力,应付锦衣卫和“斤半堂”及“第九流”的截杀。
    他们一行人,通过几处埋伏,硬闯几次恶战,可是,相聚共度的时日一天一天的增,分手别离的时候却一日一日的接近了。
    相思姑娘仍是那么美丽。
    杏腮含春。
    冷艳中偶然绽开艳亮的笑。
    而且喜欢低眸凝看她轻弹的手指。
    看到这神情,方快安自然爱煞了。
    有次,他本来想跟相思说什么,可是看前这么美艳动人的神情,他便打消了念头,自形鄙陋而不说了。
    也有次,相思姑娘不知怎的,可能因杏腮上生了个小刺疮之故很有点烦躁;也可能是因为烦躁之故,粉脸上才生了个小小疙瘩,就没做这个好看的动作。方快安等了一天没看见,心快急死了,非但什么都没有做成,也什么都没有说成,就这样,过了一天,心头里空荡荡,像口给人连根拔去了花的花盆。
    再有次,他又看到了相思弹指。
    好一个弹指的红颜。
    但不只是她的红颜。
    那天人多,大家都看见了,且看痴了,但相思自己似全无所觉。
    又一次,方快安看见这像一幅画。一个舞姿般的动作,那时,四周没有人,他上前凑近相思的发际,鼻际传来很好闻的味道,他不舍得退开,却也不敢再近。怕退开便从此没了,但一进就会消失。就像那是一个阳光下的气泡,触不得,风吹便破。
    相思也没躲开。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弹指?”
    “弹指很好玩。”
    相思嫣然,说着,又弹了弹尖尖细细嫩嫩柔柔的指。
    “你”方快安终于鼓起勇气“你你想我吗,相思?”
    相思有点受惊地抬起了头,红唇间亮着没全在嘴里的两口白皓皓的兔子门牙。
    “嗯?”
    “我”方快安情急地道:“我好想你。”
    相思又笑了。
    好笑得好艳。
    艳起来很寂寞,凄然如落花。
    她弹弹指:
    “相思?相思令人老,想一个人,很快地便会老喽。”
    她又用手指弹弹自己的脸颊。
    ──要不是她的手指这般轻柔娇嫩,方快安真担心这样一弹,会弹破了这样一张粉艳艳。花样般的脸胚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