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窝边草 > 第一百十八章 订婚(二)

第一百十八章 订婚(二)

    林爸和林妈对订婚自然不会反对了。
    他们都是从农村出来的人,把女孩子的贞操看得比较重。女儿跟夏以南有了实质性的关系,这个认知让他们如骨哽在喉,不到结婚的那天不能咽下。这也是明知那边婆婆厉害,他们仍不支持女儿放手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林妙的年龄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在他们看来,25岁已经很大了,要放到老家,早该抱上娃了。
    夏以南的条件也确实不错,在婚姻市场上绝对是抢手货。至于他那个bh的妈,这夫妻俩讨论来讨论去的结果是:惹不起,咱躲得起,婚后采取隔离政策。她爱折腾由她折腾去,懒得理她就是了。
    如果因为男方的妈妈不好对付就放弃一个这么好的结婚对象,实在是很可惜的。挑对象就像篮子里择桃,多半越择越烂。夏以南要没这么个bh的妈,也许早八百年就被别人挑走了,还轮不到他家林妙呢。
    再说了,哪个男人没有妈?这根本是避免不了的,遇到好婆婆固然是福气;遇不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又不是万恶的旧社会,家庭里没那么等级森严。林妙有高学历,有大好前途,将来又不指望婆家养活,不用在婆婆的手底下讨水喝,她好就孝顺,不好就请她一边去。
    他们想好了这些,才给林妙出主意,让她问夏以南要一套房子作为婚姻保障,然后他们再跟去给小两口带孩子,他们守在女儿身边,就不怕那女人欺负了。
    只是要房子的提案当场就被林妙否决掉了,而且态度十分坚决,毫无商量余地。
    其实,他们也只是想通过这件事看看夏以南的诚意,看他们的宝贝女儿在未来女婿心中到底有多少分量。可他们越这样的解释,林妙越生气:“亏你们想得出来,让人家用一套房子买你们的女儿?那夏以南和他妈妈会怎么看我?就算要卖吧,一套房子也忒便宜了,我将来努力工作,运气好的话,几套房子都赚得回来,别人的房子有什么稀罕的。”
    一番话说得林爸林妈不敢再嘀咕房子的事了,但守护在女儿身边不让她受婆婆欺负的想法却根深蒂固。所以在夏以南突然登门提出订婚的时候,林妈拐弯抹角说了一大堆,什么“你妈是个官儿,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应酬,你们俩也都忙,请保姆带孩子我们又不放心,所以只好我们老两口辛苦一点咯。”
    夏以南一开始还没懂,最后总算弄明白了未来岳母的意思:想跟女儿女婿同住。
    单这一条,就叫他为难得不知道怎么回话了。但既然是上门提亲,女方的任何意见都不能忽视,更不能直接拒绝,他只好说了一句:“伯父伯母肯不辞辛劳帮我们带孩子,我感激不尽,只是我母亲……”
    “当然也住在一起了,我们只有一个女儿,你妈也只有你一个儿子,天下父母的心都是一样的,都不舍得跟孩子分开。”林妈笑吟吟地看着准女婿,夏以南表面陪笑,心里却直犯愁。
    他还是把订婚结婚想得太简单了:女方出嫁,男方把媳妇娶进门,然后和他妈妈一起生活。在他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从没想过跟女方父母同住。
    可是女方这样也不算无理要求。过去孩子多,女儿出嫁,儿子娶媳妇,不至于出现空巢家庭,现在尽是独身子女,养老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养老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赡养费问题,若只谈钱,夏林两家都不存在这个问题。
    在林妈憧憬着含贻弄孙的美好前景时,夏以南心虚地低下头,心里泛起了几分沮丧。他真的从没想过跟岳父母同住,更无法想像自己的母亲也挤在一起。让母亲成天看着家里老的小的成双成对,就她一个人形单影只,心里是什么滋味?
    好在林妙回家了,林妈趁势拉着林爸站起来说:“妙妙,这事还是你们自己好好商量一下吧,具体要怎么办,一切以你们的意志为准,我们顶多提点参考意见。”
    “办什么事啊?”林妙给老妈说得一头雾水。
    林爸林妈互相看了一眼,彼此俱有惊讶之色:敢情,这么大的事,准女婿居然没和女儿事先商量,就自作主张跑上门来,这不太符合行为逻辑吧?但他们还是决定少说为妙,毕竟这是他们自己的事,他们有他们的交往模式,只要他们自己认为没问题,那就没问题。
    带着一脸疑惑,林妙把夏以南扯进自己的卧室,关起门来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想跟你订婚。”夏以南回答简捷,开门见山。
    林妙楞了一下,然后问:“为什么突然想起这个?而且,我不记得你有跟我商量过。”
    夏以南笑得好不温柔:“我这不就是找你商量的吗?去你单位找人没找到,打你电话又打不通。”意思是,这不能怪我,我是要跟你商量的,可中间出现了一些不可抗因素。
    “我的电话没电了。”林妙先解释了一句,然后立刻抓住重点:“但这与你要和我订婚没什么关系吧?”
    “当然没有。是我想跟你举行一个订婚仪式,把关系确定下来。”他伸手拥住她:“你知道你的男友很没有安全感吗?我需要一个仪式来让我安心。本来我是打算直接结婚的,可我猜你肯定不肯,那我们就各退一步,先订婚,好不好?”
    “你没有安全感?”林妙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不要跟女孩子抢台词。”
    夏以南轻轻捏弄着她的耳垂,用十足暧昧的声音说:“既然我们都没有安全感,那不如索性一步到位,甭订婚了,结婚吧。按中国人的传统,春节前后都是好日子,因为喜庆气氛特别浓厚,这个时候结婚会得到更多的祝福。”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我没安全感”,林妙推开他越来越不规矩的手:“我的意思是,你刚才说的那番话,多半是女孩子的台词。”
    夏以南正在紧急组织语言,想再找些更有说服力,或更动听的话让她接受自己的提议,没想到林妙已经开口道:“我同意订婚。”
    她承认,对这段感情,她也跟夏以南一样没有安全感,觉得还存在很明显的隐患,结婚的条件的确不成熟。但订婚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究其实,不管多独立的女人,跟一个男人相爱都是希望有结果的,仪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把交往的结果展示给别人看,让所有的亲朋好友一起来见证这定情的时刻。
    “你,答应了?”夏以南的表情还有点恍惚,当然更多的是惊喜。
    “嗯。”结婚的决心一时还下不了,怕最终过不了婆媳那一关,莫名其妙地变成二婚头,。但订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谓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它诉诸舆论的力量。
    订婚,对外是宣告,对内则是约束。订婚是自由和约束的中间地带。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词,林妙就有些隐隐的激动,觉得未婚夫妻之间充满了一种奇妙的张力。
    “要不,我们一辈子做未婚夫妻吧?”这样既可以消除那种患得患失的不确定感,又不用跟婆婆处在同一个无烟下,直面婆媳压力。
    “什么?”夏以南此刻只顾着在她身上上下其手,似乎要立刻庆祝求婚成功。
    “我亲爱的准未婚夫,我们还没正式订婚,你不可能在我家留宿的,我劝你悠着点,别引火自焚。”
    林妙的话只换来了一串模糊的回答。过了好半天,某人才喘着气说:“那你搬回锦绣园,我们以后就在那儿住吧。”
    “你要我跟你未婚同居?对不起,我不能接受。我认识几对未婚同居的,起码有一半后来分了,还有一对迄今已经同居五年,男方仍无结婚的打算,我估计,他压根儿就不想跟那女孩结婚了。你想啊,结婚五年的,就快七年之痒,恨不得离婚了,何况未结婚的。”
    “我们跟他们不一样,订婚,在亲友眼中跟夫妻无异,住在一起很正常的。”夏以南试图说服她。
    林妙无奈地一笑。男人都一样,但每个蠢女人都以为自己是特别的,自己找的那个也是特别的,会出污泥而不染。其实,社会这口巨大的染缸,谁又逃得过?尤其夏以南这种在场面上混的人,比一般的人更精明,更老练。
    带着微微的失望,她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我跟你订婚,但不接受同居。”
    “我们以前不是同居过吗?至少是半同居的。”
    “哪有?锦绣园的房子当时除了我,还有鲁西西,那儿顶多算我们的幽会场所而已。再说,你忘了,你妈妈不喜欢你住外面的。”她不得不提醒他。
    “我们正式订婚后,她就不会管了。”
    林妙想了想,索性一咬牙,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要不,我们打个赌。订婚后,我们一起搬进锦绣园,在那儿住上半年。如果你妈妈不过多干涉,我们也相处融洽,半年后正式结婚;不然,就正式分手。”
    “你这就是‘试婚’了。”
    “是的,试婚。”林妙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为了不错过一段美好的姻缘,她采用了自己原来最反感最不屑的方式。
    好在时间并不长,是良缘还是孽缘,半年就可以见分晓。(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