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其他小说 > 痛吻 > 第78章
    韩晓也感觉到了,冰凉的手往他衣服里钻,冰的他一激灵,还有蹭着他小腿的脚也是冰凉的,隔着裤子就能感受到。
    但他没觉得冷。
    “我去开空调。”韩晓拉开床头柜抽屉,摸出遥控器,打开了空调热风,调高温度。
    卧室里的温度渐渐升高,韩晓捂在被子里都觉得热到冒汗了,但衣服里那两只手好像还有些凉,他感觉温何夕像只小蛇,而不是个恒温动物。
    明天得去买个电热毯,早早就把被窝暖上,他想。
    .
    温何夕是被热醒的,空调显示三十二度,吹的热风,他怀里还有个电热宝,身下的好像是电热毯,中午的大太阳光直照进来,晒得被子微微烫手。
    韩晓这是真怕他热不死是不是!
    “韩晓!”温何夕朝外面喊了一声。
    没人回应。
    他愤然起床,打开卧室的门,听见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掉地上了,而且是不止一样东西掉地上了。
    声音是从厨房传来了,他走过去,看着手忙脚乱的韩晓挥舞着铲子,看戏似的双手抱臂靠着门框,站姿慵懒。
    地上掉了几块切得很厚实的土豆片,一个摔碎的盘子,一个装油的瓶子,幸亏是塑料质地的,不然可能此刻地上还应该有一地的油。
    还有锅盖也在地上。
    一个不会下厨的男人下起厨来,破坏力不弱于一只二哈。
    温何夕突然觉得林远之挺好的,虽说他不会下厨但他不会搞破坏,就算油蹦到脸上都不带躲一下的,多硬汉啊,再看看这个,韩晓跟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一下蹦老高,之前手里攥着什么摔什么。
    就那把铲子挥舞的像击剑,那气势像极了在击剑比赛,紧张的一批。
    温何夕实在看不下去,捡起地上的锅盖,盖住不断往外溅油点子的锅,关了火。
    随后扭过头,看向韩晓:“你作什么妖?”
    韩晓委屈地低下头不语,他就想炒个菜,没想到会这样啊。
    “比林远之还蠢。”温何夕简直无语。
    韩晓咬着唇,暗暗下定决定,他一定要比林远之强。
    温何夕看了看厨台上的一塑料袋的新鲜蔬菜,韩晓是指望不上了,他还是自给自足吧,不然这些食材就浪费了。
    让韩晓把厨房恢复原样后,温何夕亲自下厨炒了两个菜,炖了一个汤。
    第61章
    温何夕的厨艺不赖,韩晓吃惯了各种高端食材精致菜肴,可他对温何夕做的家常菜却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吃饱后,韩晓还不舍放下筷子,夹盘子里的菜吃,温何夕比韩晓吃得快,早早就吃撑了,深靠着椅背,揉肚子消食。
    一边和林远之发消息。
    林远之:吃饭了吗?
    :刚吃完。
    林远之:他做的?我没看见有人送餐。
    :我做的。
    林远之:委屈.jpg他都能吃你做的饭。
    温何夕看着聊天界面上的小仓鼠委屈的表情包,挑了挑眉,林远之不像是会用这种表情包的人啊,他都怀疑对面是不是换了个人。
    林远之也没办法啊,谁让他不可爱,本人不可爱,只能表情包来凑。
    :晚上我去你那给你做。
    林远之:亲亲.jpg
    温何夕这边聊得挺欢,韩晓那边已经完成了光盘行动,懂事的收拾碗筷去厨房刷碗了。
    他带上橡胶手套,忽的想起什么,跟温何夕说:“主人,我下午要去公司。”,不然他妈又该给他打电话了。
    事到如今,主人这两个字毫无障碍地从他嘴里出去。
    “嗯。”温何夕眼睛不离手机。
    韩晓去上班,他正好去找林远之,不过林远之确实是真的闲啊。
    他忍不住打出一行字发过去:你不用上班吗?
    林远之:不用。
    林远之这个人控制欲极强,所以一直不肯放权,自己做董事长又兼ceo,但为了照顾温何夕,就辞去了ceo的职务,除非重要会议和重要事项决策,否则他一般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
    毕竟赚钱没有老婆重要。
    温何夕有点担心:那你还有钱吗?
    林远之:……
    林远之:有!
    林远之:钱有我重要吗?
    如果这是个视频电话,那么林远之就会看见温何夕那一脸‘这不是明摆着嘛’的表情。
    人间清醒温何夕发来一句:当然。
    人没了爱情不会死,但没了钱会。
    林远之看到这儿,按了按不停突突的额角,心想:幸好他有钱。
    日子从波折渐入平淡,温何夕偶尔去林远之那寻欢,大多时间在韩晓那,似乎新花样玩的差不多了,一开始韩晓还会觉得难以忍受,到后来竟然没有那么害怕了,甚至隐隐期待小打小闹后温何夕给予他的短暂温柔。
    他有时会忍不住想,或许温何夕对他的恨没有那么深了,或许等温何夕报复够了,他可以央求一点爱。
    可现实总在他这个念头刚冒出来的时候就给予他重击,提醒他——温何夕有多么恨他。
    日落余晖落了挺拔修长的身影一身,往日高高在上的韩家少爷像个家庭煮夫,拎着刚从超市买的菜走进家门。
    说这个地方是家,温何夕听见大概要笑,但韩晓真的把这里当成家了,比起那个冰冷的没有人情味的家,他更喜欢这个有温何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