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跟我赛脸是不是!”李圣杰说完便准备拿着带有刺刀的ak47去揍他,蒋石他们立马把他拉住,因为他们知道这城门里面可是有足足四十多万兵马,万一要是打起来,不是他们怕,而是带的子弹不够。
    “我的兵,就是我们手上拿着的。”罗本说完冷哼一声,他四处望了一眼,寻找着目标准备给这个二哈演示一番。
    “驾!”
    “驾!驾!”
    “驾!”
    就在此时,一行兵马飞驰而过,两名守卫也低头抱拳恭候。
    只见领头一名身穿银光铠甲,黑色战马的老将骤马奔来,他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
    这一行人足有近千人的队伍,罗本他们四个像蹲坑一样蹲在路边,等着他们走完。
    两名守卫一直站在城门门口,本来罗本想趁现在溜进去的,但是这该死的守卫就站在那里,
    想进,也进不了。
    想弄他,也不敢下手。
    “现在,怎么办?”
    蒋石问。
    罗本听后皱紧了眉头,难道真的要去帮那董卓?
    “兄弟,我等虽然是四人,但足以抵抗过万敌军!还请你帮我进去通报一声!”
    如此卑躬屈膝,罗本心想真的值吗?
    他守卫又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看了罗本和那三人几眼,
    此人身着怪异,手执一把不明黑器,身上又挂一把奇异黑器,又没见刀,这到底是什么兵器?且又看他们身上的黑铠甲,难道真的有低挡万夫之勇猛?
    “那好,你们几个在这里等我,我去通报一声。”
    “那就有劳了。”罗本笑了笑,见他大步流星走进去后,转身一笑,“好心人还是多。”
    他们仨一起瞪了他一眼。
    待马队走完后,刚刚那兵也跑着出来了。
    “怎么样?”
    罗本上前问他。
    “我家主子说不想见无名之辈。”
    众人一听,脸上瞬间那叫一个难看,唯有罗本不但没有变脸,反而还笑起来了。
    蒋石这火爆脾气立马准备举枪,让罗本一把拦住,并忍辱笑问:
    “你家主子是谁?”
    “袁术!袁公路!”
    他得意的说,紧接着挥了挥手叫他们不要挡住关口,劝他们还是早日回去。
    “好。”
    罗本退后几步,冲着城门那守卫笑着说:
    “其实我们是神!”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罗本开始怒吼:“一月之后!屠杀满门!!!”
    那两个守卫一听,竟然挑衅到家门口了,瞬间大骂,拔刀便要砍来,然而手中的大刀刚要举起,耳听一阵巨响,“扑通”一声,便倒地没了鼻息。
    今你把我拒之门外,让我等滴水未进,往后我必让你们百倍奉还!
    这一阵宛如惊雷般的声音,立刻惊动了原本还在里面喝酒做乐的各路诸侯。正座前一金甲缠身腰佩长剑的大将军匆忙唤来卫兵去打探外面的情况。
    蒋石,李圣杰,王俊凯三人把这两个狗眼看人低的守卫击毙后,罗本便召唤了一辆存“仓库”已久的神车。
    布加迪威速!
    “妈的!还想追我?”
    “爽,爽,爽!刚刚那个小剑人早就就该死!”
    “哈哈,再快能有我快??”
    “在古代在跑车,我艹我觉得自己毕了业。”
    因为在古代布加迪车上的导航没有信号,打开了也什么都没有显示,只有跟着刚刚来的那一条路一直开,跟着上午吕布追曹操的那一条路开去。
    路过刚刚打仗那地方的时候,他们四个就下车把地上的全部子弹装在车后备箱里,但是依然没有装完。
    这古代的土路幸好不是坑坑洼洼的那种,平的,虽然刮了十几次低盘但是管他的,反正又不是花钱买的,再说它还要到期,所以就算前方一片大坑蒋石他也猛踩油门直接冲过去。
    他们从6点,一直以00马至40马的速度开了接近一个小时后,蒋石终于看见前方有一个人了,他光着身子,裤子也是破烂不堪,大概五十多岁,他非常黑,脸上皱纹相当多,而且还非常瘦,瘦的吓人,简直已经成了排骨人,上半身没有一点肉,一条一条排骨突出来的踪迹尽显眼前。
    蒋石把车开到他面前,没有下车,便问他,
    “大哥,你知不知道董卓住哪儿啊?”
    开着跑车,在三国野路边问一个古人路,
    这真的很屌。
    那人的脸上写着大大的一个字,
    怕!
    这是何物?
    居然这么光彩夺丽,而且还能像门一样跑,他活了二十一年第一次看见这等奇物。
    因为他们四个现在都把头盔摘了,除了没有他们那样扎头发,但是样子还是跟他们是一样的。
    除了这古怪的大坐骑,也并没有可怕之处。
    他眼睛目不转睛地打量着这蓝色大坐骑,然后细纤的左手指向左边:
    “前方,分叉口向右,行八里路,便到了。”
    “好。”
    他说完后,又把目光看向他们四个,这几个人居然细皮嫩肉,还那么白白净净,一看就是其他地方的大户官员出身,而且穿的还那么高贵,不像自己……
    “谢谢啊大叔。”罗本说完叫王俊凯把东西递自己,接过手后,罗本对那人笑道:
    “这全家桶你拿着,还有这百事可乐,慢慢吃。”
    还没接过手,一道从未有过的香味瞬间扑鼻而来,他把那盖子一撕,里面居然全部是黄金!
    当他再次反应过来后,怪座骑发怒般狂吼,只是一转眼间便跑出了100步开远。
    那人那起一块,发现弱酥酥的,颤抖着手咬了一下,连皮带肉一起吃进了嘴里。
    “食……食物!”
    他一口气把整个手枪腿都吃进了肚里,他放下桶,连忙坐路边草地上含着泪双手摇了摇那百事可乐,
    ……居然是水!
    拔掉吸管猛喝了一口,
    因为喝的太着急以为里面装的刀片,最感后悔时那刺痛感便没了,吸取教训他慢慢的品尝一下。
    因为战火纷飞,这是他六年来,吃的第一口肉,一个月来第一次这么大口的喝水。
    泪,立即从他眼角滑出,从一道深深的皱纹里一直流向下。
    “天下何时有这么好的水!
    天下何时有这么好吃的肉啊!”
    他突然看见,那红色桶的中间,居然有一个人的上半身,他吓的连忙后退,但看他没有任何反应。
    忽然一个大胆的想法从他大脑穿梭,他浑浊的眼睛中闪过一道惊奇:
    “神……神仙!
    神仙!!
    谢谢神仙!谢谢神仙啊!”
    他感谢神仙在他万难之急时而送与他的神食和仙水。他没有再吃第二口;再喝第二口,而是起身,小心翼翼的抱着、拿着加快了脚步赶回去给他的儿子女儿。
    他们一定会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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