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其他小说 > 总裁的猎爱行动 > 第十七章 同学聚会
    结果因为湾湾的事情,她一整顿饭都吃得没心情,唉声叹气。
    陈天云问:“饭菜不可口?”
    “不是!”
    “环境不舒服?”
    “我哪里有这么讲究?”胡喜喜看着他,其实很想问,你还记得要跟我去西藏的事情吗?还记得要跟我求婚吗?但她不敢,这些事情哪里能由女方提出来?太丢脸了。
    “那你一顿饭都不高兴,为哪般啊?胡小姐?”陈天云把甜品推倒她面前,“还是因为跟你吃饭这个人不对你的胃口?”
    胡喜喜想起他和陈天云相识多年,是知己好友,于是便问:“对了,古乐有什么打算?”
    陈天云对她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有些无奈,“什么打算?”
    “他和湾湾都两年了,还不寻思着结婚吗?”胡喜喜一边吃着甜品,一边装作没什么在意地问。
    陈天云笑说:“湾湾事业心这么重,古乐想尊重她,给她几年自在的日子,不想这么快便用家庭捆绑她。”
    “他是这样想的?”胡喜喜有些惊奇。
    “是啊,他跟我说过,怎么?你怕我捆绑你?放心,我不会勉强你做任何事的!”陈天云以为她吃不下饭便是因为这件事情,虽然有一点点受伤,但他知道胡喜喜为他付出了很多,若是她不想结婚,他不会勉强她。
    胡喜喜瞪大眼睛,你为什么不捆绑我?为什么不勉强我?只是她却不敢说出口的,能出口的只是:“是啊,结婚这个事情是要顺其自然,强求不得的。”
    “得了,知道你的意思,快吃吧。”陈天云宠溺地拨了一下她的头发,她把长发拢至耳朵后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从他醒来之后,他们便一直没有这么亲昵的动作,她不知道他会否觉得陌生,但是她相反觉得有些陌生了,只是却多了一份悸动,一份羞涩。
    回到公司后,陈天云想起胡喜喜的问题,不由得问古乐:“对于结婚,你有什么想法?”
    古乐抬起头,“那日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尊重她,想给她过几年舒心的日子。”
    “那你们要不要生孩子?你喜欢孩子吗?”陈天云递给他一份刚签好的文件,古乐接过来重看了一遍确定没问题才放在一边,然后认真地说:“孩子自然是要生的,不过湾湾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她未必愿意为了我生孩子。其实今天她也问过我,说对孩子一事有什么看法,估计是怕我逼她结婚生孩子。幸好我聪明,我跟她说,我暂时不会想要,等过两年再算。”
    “可是你真的很想结婚啊!”别人不知道,他还不知道古乐想什么?他是恨不得马上便把湾湾娶回家去。
    “再想,也要顾及她的想法,我是预算给她过一辈子的,若是我强迫她嫁给我,有什么意义?倒是你,打算什么时候跟胡喜喜求婚?”古乐把身子软软地瘫在沙发上,淡淡地问着。
    陈天云沉思了一下说:“她和湾湾一样,不想早婚,今天吃饭的时候,她可能一直想着这个问题,估计是出来之前湾湾跟她提过,所以她一顿饭都吃得不高兴。直到我说不会逼她的时候,她才松了一口气。古乐,我以前是不是很爱她?”
    “是吧?但凡是牵涉都胡喜喜的事情,你都十分的认真,她说过的话,喜欢的东西,你都会一一记在心里,若不是很爱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在乎?”古乐若有所思地说道。
    陈天云靠在椅背上,旋转了半圈,面对着落地玻璃看下面的景色,脑海中还是一丝印象也没有,想不起一年前的她和他是如何相处的?也记不起以前她都喜爱些什么不喜欢些什么。
    过了一会,他才有些落寞地说:“她什么时候才会愿意嫁给我?”
    “你很想娶她?”古乐有些惊奇,“可你不是忘记她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总有一个缺口,要看到她的时候才会完整。有一晚她偷偷地出去,我一个人开着车疯狂地找了她三个小时,打她电话也不听,那时候我很生气,我想要是让我找到她,我一定会狠狠地骂她。但是后来越是找不到她我越是害怕,最后我卑微地想,不管怎么样,只要她回来,只要她回来就行,我甚至可以不要一个解释。”陈天云回忆起那晚他的无助,心里还是有些后怕,那种感觉是仿佛你丢失了全世界,但当看到她的车子的时,心里一下子满了,生命中似乎一直等的就是她。
    古乐同情地说:“兄弟,你这种感觉,我也试过,现在的女人,真想不明白,都三十岁了还不愿意结婚。湾湾如是,胡喜喜如是,单身真有这么好么?还是婚姻已经不被她们信任?”
    陈天云摇摇头,他烦恼的,不止是这些,他很想找回那段丢失的记忆,他觉得自己无法完整,在面对胡喜喜的时候,总觉得有一份说不出的愧疚,尤其知道胡喜喜就是救他的恩人之后,更觉得难受。
    下班之前,陈天云接到一个电话,是在美国的时候一些朋友回国了,打算找他出去吃饭。让他烦恼的是,其中有一个是之前暗恋过他,其实说暗恋不恰当,应该说明恋吧,因为她发动的攻势也很强烈。
    他决定带胡喜喜去,因为当晚出席的,有两个是他比较好的朋友,他也想给他们介绍胡喜喜,分享他的恋爱。
    所以他在下班的时候给胡喜喜打了电话,胡喜喜一口答应陪同他一起去见他的朋友。他们回家换了一身衣服,盛装出席。
    胡喜喜穿了一袭黑色抹胸晚礼服,白皙柔滑的肩膀上一点装饰也无,头发挽起,耳朵上只带着一对钻石耳钉,手腕上带着后来陈天云给她买的翡翠玉镯,晶莹剔透,质地细腻,是上好的冰种翡翠。
    陈天云也穿戴整齐,一身黑色的西装,英俊挺拔,帅气中带着一份书生气,没读过什么书的胡喜喜最爱的就是他这一分书生气,虽然也知道他内在未必如此的斯文,她见过他打人,一样很凶猛。
    两人牵手走进包房的时候,惊艳了在场的人。
    包间里有五个人,陈天云介绍道:“左起第一位叫容熙,是我在美国时候的死党,和我同一间大学。第二位是大头,至于为什么叫大头,看他的头便知道了。”陈天云笑道,那叫大头的男子毫不示弱,“我是大头,可总比某人的虎牙强啊。这位小姐,可知道他以前是两颗小虎牙,他是整过容的!”
    在场的人顿时哈哈笑了,陈天云敲了他一下继续介绍:“中间这位美女,叫雅姿,她是美术系的。后面的是阿木和大卫。”
    那叫雅姿的女子站起来伸出手,一脸的敌意,却故装大方,“你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胡喜喜!”胡喜喜笑着握上她的手,“雅姿很有气质,不愧是艺术家。”
    “什么艺术家,不过是一个只会涂鸦却什么都不会的笨蛋。”雅姿虽然这样说着,但神情却是骄傲的,没错,她确实有骄傲的权利,毕竟今年才三十岁,却已经是两家画廊的老板,举行过十几次大大小小的画展,她可以抽象派的一朵奇葩。
    “对了,你不是带来一幅近期的佳作吗?在电话里你说要给我欣赏一下的。”陈天云想起这事儿来,他其实也浑身艺术细胞,可他知道迟早也要接管家族生意,爷爷年纪老迈,容不得他任性。
    胡喜喜凑上来说:“有画看啊?我也欣赏一下!”
    “胡小姐也爱画?那正好了,给点意见,多多指教!”雅姿从墙边拿出一个画轴,从里面拿出一幅画慢慢摊开,胡喜喜满心欢喜,“我哪里懂什么画啊?就是凑凑热闹。”待看到画的时候,她顿了一下,虚笑道:“好画!”
    “哦?好在哪里?”雅姿看准她不懂,故意问她。
    胡喜喜老实地说:“不知道,其实这幅画画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像是一只苹果,更像是一只梨,待再看真些,既不是苹果也不是梨。抽象派的画我还真的不懂。”
    在场的人哈哈笑,都说:“胡小姐真幽默,天云,想不到你找了个这么有趣的女友。”
    陈天云宠溺地看了她一眼说:“她对艺术可以说是一点细胞也没有,她画的小鸡嘴是扁的。”
    胡喜喜汗颜,不好意思地说:“我读书的时候,一画画就逃课,所以,我对画画没天分没热情。”
    雅姿斜睇着她,微笑问道:“不知道胡小姐读哪间大学。”
    胡喜喜直爽地回答:“我高中毕业就出来做事了,没有念大学。”
    气氛顿时怪异了起来,大家面面相窥,胡喜喜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是的,她和这些人永远也不能相比,因为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说话流里流气,做事粗粗咧咧,身上一点斯文大方气也没有。
    陈天云正欣赏画,一时间也发现气氛的尴尬。
    包间的门打开了,进来一个服务员,那服务员一见胡喜喜便有些诧异,再看真些便问:“请问,你是不是阿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