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玄幻小说 > 信徒 > 19 龙阳 上
    赫里福德公国最西部,与王国直管的诺德郡相接的地方,有一条深千米,宽十数公里,长近百公里的大裂谷。裂谷的由来颇有几分传奇色彩。
    二百年前,一支艾因斯异端精锐遭遇早已埋伏在此的教会大军,双方激战数十天,异端损失惨重。见取胜无望,其中一位大魔导师和五十余名高阶魔法师燃尽魔力,施放出超阶禁咒“生命链接?天崩地裂”,天地间瞬间降下直径百米的狂暴闪电,辽阔的大地更是裂开一个千米深的大裂口。双方无数人马不是被闪电劈成粉末,便是掉进千米裂谷摔成肉泥。
    由于此地地质构造特殊,这么一个强大的禁咒释放之后,竟然引发了百年不遇的大地震,更有一座火山从一处裂谷喷发出来,禁咒的威力被无限的放大。天灾加上人祸,双方人马全军覆没也就罢了,给他们陪葬的却是方圆几百里的三十万平民。
    《神史》将这次浩劫称为“光辉战役”。
    光辉战役之后,人们来到满目疮痍、面目全非的战场,只发现这么一条巨大无比的裂谷。更奇妙的是,裂谷中竟然是形态各异的千枚岩,虽然千枚岩中大多数是绢云母、绿泥石这样的低质变质岩,但可以作为锻造魔法武器的血榴石还是被人们发现不少。
    从此,裂谷被命名为“千枚裂谷”。
    后来有炼金师前来探查,得出千枚裂谷中的千枚岩形成于寒武纪的结论,极有可能蕴藏着那个时代的王者——猛犸的化石。事关财富的流言总是传播的很快,无数佣兵团、探险者成群结队的来到千枚裂谷,果然在裂谷中挖掘出早已灭绝的猛犸化石!虽然二百年来,千枚裂谷被无数寻宝客光顾,但其中所藏化石,似无穷无尽,每隔几年,便有人挖出。
    动物化石经万万年而成,其中储存的魔力要远比一般的魔晶为高,是天然的魔法增幅器。而猛犸作为远古魔兽,象牙化石中更是储存了骨系魔法,是不可多得的天然法器。是以,两百年下来,在千枚裂谷旁竟然形成一个颇具规模的小镇——洛克镇——以第一位在此定居的地精命名。
    既然有大便的地方就少不了地精商人的身影,洛克镇这样的矿产重镇自然受到了地精们的青睐。从事矿石、魔晶贸易的地精商店是洛克镇最多的建筑,而矮人们的武器店为往来客人锻造维修武器,也是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再加上节比邻次的酒馆妓院,旅舍民居,这么一个小镇竟然比迭戈城还要热闹几分。
    这是莱维三人到达洛克镇的第一个感觉。
    日行夜宿,尽管这一路风平浪静,还是在第三天傍晚时分,才赶到洛克镇。莱维途中冥想修炼,抵达之时着实神采奕奕,似乎全身有用不完的精力。岚和哈文却是困乏不已,哈欠连连。
    哈文将马车停在一间旅馆旁,按照老规矩,岚要了一间上房,莱维和哈文两人一间普通客房。哈文打了声招呼,掩着嘴巴上楼睡觉去了,这也难怪,赶车可不是什么轻松的勾当。
    莱维看着岚娇俏的身影转上楼梯,依依不舍的收回眼光,径自走出旅馆,特意看了下旅馆的名字——“红茶旅店”。莱维问了下店员,知道旅馆还做红茶生意,这名字倒很是直白,很符合莱维胸无点墨的口味。
    旅店对面便是一家叫做“酒能通神”酒馆。
    酒馆往往是消息集散之地,佣兵们除了谈论关于女人和财富的话题,有些虚荣的,还会忍不住炫耀一下自己知道的小道消息。这些消息或真或假,或有意或无意,总能在不知什么时候挑动人们的好奇心。
    莱维施施然的走进去,找一桌靠窗的坐下,只是没想到,这穷乡僻壤的小店中居然藏有光明历220年的珍藏版伏尔加!莱维舔了下嘴唇,犹豫半晌,终于狠狠心,小小奢侈了一把,叫上满满的一杯,喝的一口,眯眼仔细咂摸着。一股热流成线,从喉咙直直的通向腹部,竟然像把烧红了的刀子滑下。莱维没想到这酒如此之烈,扑的一口喷出来,忍不住连连咳嗽,炽热的感觉还是火烧火燎,看着喷出的酒更是肝颤——一杯三个金币!
    忽然旁边传来一声轻笑,莱维看了一眼,登觉脸红燥热,心脏怦怦直跳。
    轻笑之人,乃是一个极为俊美的男子——莱维在看到对方的喉结后才确定了他的性别——男子身着如雪的白衣,只在衣角绣着几多暗金色的蔷薇花,腰间围着一条鲜红的腰带,色泽鲜亮,耀眼非常。莱维心下比较,此男比之岚口中的王国第一美男子——小白脸艾斯托弗,都有过之。
    只是这人薄施粉黛,淡眉粉唇,一双澄澈的眼睛毫无杂质,宛若无尽夜空中最亮的星辰,眼光水一般流转间,似乎横亘在天际的银河,英气与柔媚竟然如此完美无缺的出现在一个人身上!那人只轻笑一声,莱维登时就吃不消了。
    那是一双让人看了一眼就会铭记的眼睛。倾国倾城?莱维瞬间否定了这词,另一个词汇冒出来:祸国殃民!
    这时,店外脚步声杂乱,约莫七八个剑士打扮的人奔进来,将那俊美男子团团围住。
    为首一人,身高不过一米五,一脸络腮胡子倒是老实不客气的十分繁茂,几乎垂到地面,却是一个十足真金的矮人。
    矮人手持巨斧,对着俊美男子道:“碧洛迪斯!”这一声犹如平地一声雷,震得酒馆中人耳朵嗡嗡作响。
    莱维听到“碧洛迪斯”这个名字微微一怔,若有所思。他不知道是“碧洛迪斯”还是“碧洛迪丝”,虽然只一字之差,但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着了。“碧洛迪斯”在精灵语中是星之花的意思,而“碧洛迪丝”则是人族中的一个并不罕见的名字,象征着幸福与未来。
    巨斧矮人怒道:“碧洛迪斯,我劝你快把那人的所在说出来!哼哼,如若不然,别怪我们以多打少,将你乱斧分尸!”
    此处是兰开斯特的属地,是以洛克镇人都通晓人类语,只是矮人的舌头跟他们倔驴一般的性格相似,僵硬无比,说起话来甚是别扭。矮人这一吼,店中酒客都向碧洛迪斯看去——酒馆永远不缺少打斗。
    碧洛迪斯微微一笑,柔若无骨的玉手举起一杯红酒,红唇靠近,小酌一口,竟将众人视为无物。
    其中一个人类武士闷哼道:“不男不女的东西,再不说,老子给你开个**……”一个“花”字还没说出,碧洛迪斯脸上蒙上一层冰霜,手指轻弹,酒杯嗡的一声飞上,众人眼前一花,碧洛迪斯已回到座位上,酒杯刚刚落下,落在手中。
    矮人首领大喝一声,巨斧带起一阵劲风,将适才的人类武士从头到裆,劈成两半。众人尚自不解,哪知,被砍成两片的武士胸腔中喷出一团漆黑的脓水,内脏全无。脓水并无异味,只是流到尸体上滋滋轻响,一阵阵青烟冒起,那武士的尸体已被腐蚀成白骨一片。矮人首领又是一斧,将骷髅脑袋打成碎片。
    众人大骇,都后退两步,将兵器横在胸前,望向碧洛迪斯的眼光尽是惶遽。莱维大惊,暗自戒备,这样诡异强大的武技,他不仅从未见过,更是闻所未闻。
    碧洛迪斯微微一笑,竟将酒杯对着莱维,红唇轻吐:“请。”莱维一怔,鬼使神差的举起酒杯,喝了小小的一口——还是一般的辛辣。
    矮人首领向莱维怒目而视:“阁下知道此人是谁,便与他喝酒?哼哼,你今日与他喝酒,明日便成一具骷髅。”
    碧洛迪斯对莱维轻笑道:“尊敬的骑士大人,在下碧洛迪斯,佣兵与杀手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做‘小龙阳’,呵呵,不过是徒有虚名,贻笑大方。今日与骑士大人相遇此地,缘分匪浅,当谋一醉。”接着笑容一敛,转过头对矮人森然道:“我今日已杀够九人,不过你非要我破戒,我倒也乐意成全你。”
    莱维心下一寒,登时想起在少年时看到的一个故事。
    说的乃是当年龙族族长之子,天纵奇才,武技魔法浑然天成,不到成年便在龙族中几无敌手。但让世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头无双银龙性取向出了问题,竟然与一位人类男子相恋,拒不接受龙族族长之位。龙族族长大怒之下,派三头银龙捉拿他,却都被他打的吐血而回。族长知道龙性好淫,只好采取釜底抽薪之法——等!巨龙寿命动辄千年,想来等他腻了之后,自然会乖乖回来。
    这一等便是五十年。历史果然如学家们所说的废话一样,有其必然性。五十年后,一件影响龙族和人类命运的事件不可避免的爆发了——那个与银龙相恋的男子“必然的”去世了——人总要死的。
    一个人类必然的去世本无大碍,但坏就坏在,这头龙族之子居然是个罕见的情种,竟然从万里高空一头撞向地面,殉情而去!龙族族长勃然大怒,尽起龙众,誓要杀进天下的人类男子。于是第三次人龙战争,莫名其妙,含冤带屈的爆发了。与前两次战争一样,在神使的调解下,战争不了了之。唯独一条银龙的大名永远的流传了下来,那便是——“龙阳”!
    后来,这个名字被用来称呼断袖之癖的男子。
    碧洛迪斯自称小龙阳,看上去似乎还深以为荣,不能不让莱维汗毛直竖。
    矮人脸色铁青,他曾听过“小龙阳”练了一门邪恶的斗气,有个邪恶的名字叫“死灵斗气”,据说是摄取临死之人绝望、悲哀、愤怒等强横的负面能量,存于体内。这种斗气霸道无伦,一沾即死。矮人自负武技高强,又有几人相助,才敢上前逼问。哪知一招没发,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就被杀了一人。店中酒客见势不妙,纷纷让开,一个个伸长脖子,生怕错过了哪个细节,以后炫耀起来被人找到不合逻辑的地方。
    正在矮人进退两难之际,碧洛迪斯小指对他勾了两下,冷笑道:“第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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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洛迪斯终于出场了,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