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晕檀记 > 第108章
    只有一次,在八月中旬有场私人藏品赏拍会,她提前选了件黑色长裙,右面有银线刺绣,绽放的竹节从暗处闪着亮光。
    她跟斯珩一起去的,那处古典中式庭院那天很热闹,她却找到了一处僻静人少的人工湖,就着月光翻看册子,看到想要的那件藏品价格时,又深深蹙起眉头。
    斯珩找到了她,一开始没有惊动,只松散倚靠在对面栏杆,双眸定然凝视很久。
    她洁白的脖颈微弯,倾身去就月亮的辉光,裙上的暗银刺绣延至身侧,裙摆随着动作荡出细小涟漪。
    美得心惊。
    她离他很近,又离他很远。
    斯珩黑眸颜色渐深。
    从前,他只是承认自己的欲望,望见、触及、得到她的欲望。
    但现在,那些欲望如同被撕出一道巨口,有了更庞然的需求。
    他要留住此刻的她。
    要思考他们之间的未来不难,婚姻他给得起。可要让她永远是自己,不被外因浸染改变,是件几乎不可能的事。
    无数例子在前,尽都失败。
    斯珩却有了这样的野心,连之前发过的誓也忘了。
    ——起心动念,人生大忌。
    那一晚她回头的刹那,眉头很轻地一挑,没有迷惘,只有从面上掠过的清淡笑意,最终被记录在手机镜头内。
    那张照片被冲洗、打印,留在了主卧床头柜上。
    此刻,斯珩盯着那张照片,面上没有半点起伏。
    这是他回来的第二天,警局的人跟他说了很多,斯珩当时一言未发。
    不知是斯鹤年还是斯懿的嘱咐,他身边总有三个属下牢牢跟着。
    从前他会甩开他们,就像斯黎曾派人跟过他,斯珩一向知道该如何甩开不想看见的人。
    但这次没有。
    好像压根没意识到有人在跟着自己。
    警局那边的意思很清楚,先以找人为主,如果有任何结果会随时通知他们。
    斯珩神色如常地回了家,下了车,解开指纹锁推门,第一件事是叫人。
    一如从前。
    “庄静檀。”
    他们最近常住的别墅,桃树在黑夜里被初秋的风吹过,柔和晚风,压弯树枝。
    已经习惯了的空间,忽然变得面目可憎的空旷。
    斯珩叫三声,得不到回应,转身一步并三格去了二楼,声线也不再稳了。
    “庄静檀,这样做没意思。”
    整个住所只回荡着他一个人的声音。
    他去了她最喜欢住的一间客卧,拉开衣帽间的门,她的所有衣服都还在。
    桌上摊着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
    风从窗沿溜进来,将书页吹定在47页。
    ——他脚下的一根树枝断裂了。柯西莫像一块石头一样往下掉。
    斯珩站在原地,呼吸像被掐住,胸腔气管窒住,
    心脏也跳得愈发缓慢,正在将他的理智强行推回轨道,强迫他接受这戏剧性的一幕。
    没有人会这样、敢这样耍他。
    庄静檀没有这样的能量。
    血液流动变缓,戴着银戒的指节也仿佛缺了血,凉意骇人。
    一向聪明高效运转的大脑忽然罢了工。
    斯珩找不出任何能做的事,于是回了主卧。他们大部分时间在这里耳鬓厮磨,共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长夜。
    每一天的每个细节都还长久地停留,只要够静,就能听到回音。
    他站在床头柜前,黑眸垂落在那张照片上。
    她长了一双仿佛有漩涡的眼,随意看一看,就像在透过照片看他。
    斯珩感觉到心区不受控制,清晰至极的刺痛。
    他长到现在,从没有体会过恐惧和逃避的滋味。
    庄静檀以前提到这点,意味不明地笑笑,说你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当然不懂。那时他欣然接受了这样的结论,只是把她圈进怀里,说我可以,你就可以。
    ……
    恐惧是夺走人所有气力的东西。
    理智逼着他站在今天的阴影中,他却想退进昨日月色里。
    斯珩抬起手臂,指尖与玻璃相框轻触了触,没有任何重量的抚摸。
    “……我错了。”
    他的声线低哑至极,每一个字都费了极大力气,染上痛苦的尾音。
    “我认输,好不好?”
    整幢建筑没有任何光源,斯筠在门外急得打转,时不时拉一拉靠在车旁的斯懿。
    “您真的不进去吗?哥他怎么不开灯啊?也没有动静……会不会……出事了?”
    一万种殉情的画面跳进斯筠脑海,把她吓得脸色都变了。
    “不了,就在这等着。”
    斯懿靠在黑色路虎上,轻声道。
    “他总需要点时间面对现实。”
    一场交通事故,说意外也够意外,偏偏还是在监控死角路段,最陡峭的一段路,崖底地势也复杂,这个不说,人竟然还不翼而飞。
    说是自然意外,鬼都不信。
    斯懿见的风浪多了,这类事在圈内也不鲜见,能不能及时抓到人,还要看运气,和当事人的一点决心。
    有时候意外身亡的人只是无足轻重的棋子,最后得到家族话事人一个息事宁人的签字,这样的解决方式简单快捷至极。
    斯珩是最了解庄静檀的枕边人,只有他自己理清也想清了,愿意上手去查,才能达到最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