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骋春 > 第93章
    现在距惊蛰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马上开播,需要他们八个素人嘉宾去拍宣传照和定妆照。
    他们八个二百五们又要再次重聚了。
    陈瞿西在心里估算,他要是不去得赔多少违约金,稍微估算了下,就是把他现在的粉丝数等换成人民币都不够。
    拍摄初步估计是需要花费一天时间。上午定妆,下午拍。男女化妆间是分开的,陈瞿西来的时候没有没碰到女嘉宾。
    被工作员工领着走进化妆间,已经有人到了。
    “好久不见。”
    对方在镜子中看到陈瞿西开口道。
    说不上失望又或是什么,陈瞿西扯扯嘴角,说道“好久不见。”
    裴光远正在上妆,没法回头。
    陈瞿西在他身旁的座位坐下。
    他俩之前关系就谈不上多亲近,更别说阔别十几个月后关系能够突飞猛进,不尴不尬地聊了几句,裴光远这边结束,他站起身,“那我先去换衣服了,过会见。”
    “好,过会见。”
    之前给裴光远化妆的那位化妆师拿着一堆东西凑了过来,夸赞道:“你皮肤真好啊。”
    “谢谢。”
    这位化妆师就是四方传媒的内部员工,跟过不少明星的妆,很是健谈:“像素越高的相机越吃妆,不过你也不太需要厚妆,毕竟底子摆在这。”
    “而且我没想到你和你视频里长得一样,不对,真人要更帅一点。”
    “视频?”
    “我在网上也刷到过你的视频,怎么?不是你?”
    “是我。”
    陈瞿西只是刚刚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没想到这个化妆师也刷到过他的短视频。
    “我还关注你呢,算是你半个粉丝。”
    “那是我的荣幸。”
    化妆师被他逗乐,“咯咯”笑了两声,“不过你额头上有一个疤,这个我得遮一遮。”
    “你这个疤看着挺新的,应该是最近留下的吧……”
    “啪嗒”。
    化妆间的门被推开。
    外人进来后化妆师闭上嘴。
    陈瞿西不用回头,从面前这张巨大的镜子中就知道来的是谁。
    池柘冷着一张脸,似乎极度不情愿过来,但是迫于无奈只能过来。
    他仿佛没有看见陈瞿西,径直在隔了两个座位的空位坐下,之后就低头玩起手机,不发一言。
    这样的池柘让陈瞿西既陌生又熟悉。
    他和池柘最初认识的时候,对方也就是这个死样子。
    “哇。”
    因为正在凑近给他盖伤疤,陈瞿西听到了化妆师小声惊呼。
    类似于被惊艳到,他用气音在陈瞿西耳边小声说道:“你们这个综艺还真是卧虎藏龙啊,不说恋综,说你们是要选秀出道的我都信。”
    他给不少明星都化过妆,这两位的颜值,尤其是后来的这一个,绝对不输当红的男明星。
    化妆师是个人精,整个化妆间就三个人,这俩明明之前一块拍节目的,但见面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可想而知是有矛盾。
    陈瞿西的妆不太需要花费太久时间,很快就好了。
    从池柘进来后他就沉默不语,化妆师不在随便搭话。
    结束后,陈瞿西直接起身,出了化妆间去隔壁的服饰间。
    “诶呀,刚刚那个帅哥把手机丢在这了,怎么办,他应该还在隔壁换衣服吧。”化妆师一直话多,这时候说出来更像是自言自语,再重新准备池柘需要的化妆用具时瞄到了陈瞿西刚刚丢下来的手机。
    池柘的视线向下,手机就躺在化妆台上,吐出四个字,“关我屁事。”
    不算和善,化妆师只道:“那我过会转交给他。”
    池柘是最后一个嘉宾,搞完这个他今天的工作基本结束,有空余的时间。
    “你喜欢他那样的?”镜子中的池柘正盯着他。
    化妆师瞪大了眼睛,他混了那么多年当然能听懂池柘说的“喜欢”是哪种意思,可是,这个男人也太敏锐一些吧。
    而且,他,应该也不是什么直的吧……
    靠,他不是在给恋综的男嘉宾化妆吗?
    化妆师自我怀疑,不过很快他就调整好表情,朝池柘妩媚一笑:“喜欢啊,帅的都喜欢。越帅越喜欢。”
    等他们八个人所有的妆造结束后被拉到摄影棚里,在摄影师地指导下拍摄一些列看似甜蜜地动作。
    事实上他们这档恋综一对嘉宾都没有成。
    倒也不是没有。
    ……
    陈瞿西和池柘实打实地谈了六个多月的恋爱。
    不过在节目播出前就分手了也不算成。
    拍摄期间不免会和池柘迎面。
    池柘看他的眼神就像是个陌生人,一点波澜不起。
    陈瞿西自然也可以不动声色地撇开脸,让人看不出古怪。
    而且拍摄主要是看男女嘉宾之间的互动,没人会管两个男嘉宾之间怎么样。
    李导今天不在,是春光迸溅另一个执行导演在监工,用了一下午时间,拍摄了三组照片,最后挑选其中的一组。
    散场的时候,执行导演将陈瞿西叫住。
    现在陈瞿西火了,所以特意叮嘱他,在开播前一定要转发春光迸溅官博的官宣微博。
    “有广告费吗?”
    “……”
    “谈钱多市侩?”话锋一转,“还有,合同里写好了,这是你的义务,不转也得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