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 > 第400节
    李明亮盯着人, 目光灼灼,在这样的目光下, 少有人扛得住压力。
    潘垚便能感觉到,小贼僵了僵,心跳都漏了两拍。
    突如其来的喝声,江新伟惊了惊,再抬眼,撞进李明亮的眼睛, 他不敢再打马虎眼了。
    桌子下,拷着手铐的手不安的抠着,审讯室很安静,只有指甲弹抠着指甲的声音。
    李明亮一行人也不催, 只眼睛盯着江新伟,如鹰如隼。
    这是无声的博弈。
    鸭梨形的灯泡投下橘色的光, 照在银白色的手铐上,反射着冷冷的光。
    最后, 江新伟肩膀一耷拉,丧了那口心气。
    罢罢,说都说了,这事儿被挖出, 回头寻了张大旺,事情也会被招供,两厢一对比,还是他自己坦诚一些比较好, 对他也比较有利。
    “人是我砌的,而且,到了最后, 那一密码箱的金条和钞票,我、我也给偷走了。”
    这话一出,几人都有些惊着。
    芭蕉村里,周爱红先不解了,她啐了这还未谋面的小贼一口,讨伐道。
    “呸!这些人,整日游手好闲的不干正事,吃了猪肝想猪心,得了白银还想黄金,这就没个头了是吧!”
    “欸欸,盘盘你说,一密码箱的金条和钞票该值多少钱?这都还不够他嚯嚯了?才多少年啊,竟然又做起了小贼。”
    潘垚义愤填膺,“没错,贪得无厌!被抓活该!”
    公安局里,年轻些的那位公安也没忍住,插了句话。
    “钱都花掉了?”
    江新伟苦涩一笑,“要真是这样就好了,密码箱里的东西真的值钱,要是我花了,我也算是享过泼天富贵,这人间也不算白走一遭。”
    “……钱,我没花。”
    “东西、东西我又给弄丢了!”
    “嗐!”他别过头,一脸郁郁。
    ……
    满地的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红的白的黏液溅得到处都是,地上有,墙壁上也有,砖头砸在肉上有一声声的闷声。
    一开始,白衬衫灰马甲的小年轻还会不自觉地抽动,像砧板上被剖了肚子的活鱼。
    到了最后,那抽动停歇了,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小了去,先是微不可闻,到了最后,没有分毫气息。
    ……
    “他还在砸,还在砸,一下又一下……脸都被砸烂了。”审讯室里,江新伟的声音很轻,像担心会惊醒什么存在一般。
    ……
    不知什么时候,遮天的乌云退开了,短暂地投下沁凉冰冷的月色。
    月光照在宾馆后厨边的这条小路上,冷冷幽幽。
    宾馆每日有客来,一日三餐,一年四季,天南地北汇聚而来的人,不拘做啥,都少不了吃的。
    因此,后厨这后边的小路就没有干净过,猪鸭羊鸡的血,褪毛的热汤,炒菜喷出的油烟,杀鱼刮鳞的腥气……灰色的石板路都有了一层又一层的污垢,黏糊又油腻。
    混杂着腥臭和菜香,味儿常年不散。
    如今,除了牲畜,这儿又添了一个有着四肢的人,也像牲畜。
    张大旺抬头,手中还紧紧攥着红砖头,他抬头,视线撞进吓懵的江新伟眼里,咧嘴笑了一下。
    小年轻的眼镜还丢在不远处,月夜下,一脸血的张大旺吓人得很。
    对于江新伟来说,他半跪在地的身影被月色拉长,人动,影子跟着动,和从地底爬起的恶魔没什么两样。
    “这个归你,剩下的归我。”张大旺丢了根金条过去,将密码箱一阖。
    他斜睨了一眼,三角眼一挑,有几分漫不经心。
    “怎么?不会是嫌哥哥给得少了吧。”
    江新伟目光愣愣,他瞧到了,密码箱里少说还有二十来根金条,一沓又一沓的钞票,对比自己慌乱接住,拢在怀中的金条,简直是牛毛一根。
    他自然不甘心!谁能甘心?
    可手中的金条被张大旺摸着丢来,此刻,上头还沾了他手中的血和脑浆,黏黏腻腻又腥臭。
    鼻翼间环绕着这滋味,让人惊惧得几欲犯呕。
    “哥、哥,您说得是哪里话,我怎么会嫌少呢?”对上张大旺瞧来的目光,江新伟赔着笑,小心又畏缩,暗暗还瞥了一眼他手中的红砖,躬着背有几分警惕。
    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低头。
    “这大力气都是哥出的,我、我就打打下手,盯盯梢什么的,不值当不值当,我做的这些事啊,真不值哥哥给我这一根金条。”
    他低头瞧了一眼金条,再抬头,脸上堆上一团笑,笑得讨好又小心。
    “哥给我这根金条,那是哥大方!我哪里会嫌少?这不是成忘恩负义的人了?我知道,哥你对小弟好,不想我今晚白忙活……我知道,我都知道的。”
    张大旺被捧了几句,因着杀了人而激动的心又一阵高兴。
    整个人轻飘飘的,像着不到地一样。
    “你知道就行。”他随手一抹脸上的狼藉,笑得有几分肆意。
    秋日的气候微寒,几人都穿着长袖的衣服,此刻,张大旺袖子上沾了很多血。
    这一抹,非但没有把他脸上的血点和白点摸去,反而又添了一条条血痕,更添凶悍残暴之气。
    见怎么擦都擦不干净,张大旺索性也不擦了。
    “你,一道来做活!”板砖一指人,声音不容拒绝。
    收了贼赃,哪里能手脚不沾血的?
    呸!得是共犯才成!
    ……
    审讯室里,想起过往的事,江新伟的神情还有些空白和麻木。
    “人和畜生也没差,脖子一抹,血放了放,身子就白了下去,再宰就没有那么多血水……本来,大旺哥进厨房拿了砍骨刀,准备将人剔了肉,肉煮了后再搁到厨房的菜里,炒了卖了,采买猪肉的钱还能再贪一笔。”
    “宾馆人多,吃上个一天两天的,也就卖完了——”
    “实在吃不完的,也不要紧,回头往馊水桶里一放一掺,猪能吃干净。”
    “最后,骨头煮了煮,能丢的丢,不能丢的就埋。”
    这话一出,除了见多识广的李明亮公安,几人面上都有些不好看。
    芭蕉村里,潘垚搁了地瓜片,瞅着桌上的零嘴,愁大苦深模样,瞬间不香了。
    果然,不管什么时候,还是吃家里的菜比较安全些。
    周爱红也惊得厉害,不住道,“丧心病狂,真是丧心病狂。”
    ……
    李明亮撩眼一看,“那后来怎么就又砌墙里了?”
    “他把砍刀递给了我,要我动手。”江新伟低头:“我、我不敢……”
    ……
    “你做不做?”张大旺面露威胁。
    “拿了我的金条,想你自己的手干干净净的?想都别想!天底下就没这白吃晚餐的道理!”
    江新伟惊得厉害,他白着一张脸,将头摇得像拨浪鼓。
    “不不不,我不敢。”
    话语间,他的眼里都是张惶。
    砍骨剔肉,他、他怎么敢啊!
    过年的鸡鸭都是爸妈杀的宰的!
    要拔毛放血了,抓着公鸡的翅膀,手下是毛茸茸又热乎的触感,他都惊得厉害,更何况是宰人。
    视线瞥了一眼躺地上白衬衫灰马甲的小年轻,江新伟急急地别开了目光,都不敢多瞧。
    “呸!瞧你这出息!”张大旺啐了一口,眉毛倒竖,有几分凶相,“那你说怎么办?”
    “哥,我想想,我再想想。”江新伟怕啊。
    他知道,今儿拿了金条,他是轻易撇不清了……不不,要是不拿这金条,说不得,他也得和这穿灰马甲的小年轻一道作伴了。
    视线落在红砖头上,江新伟眼睛一亮。
    再抬头,他的目光急急地朝张大旺看去。
    “哥,咱们把他砌墙里!捆一些木炭就不会臭了,再灌上水泥沙子,过个几年的,谁还能找到大旺哥你身上?不不,小弟说错了,是找到咱们身上!”
    还不待张大旺斜眼看来,江新伟一下就改了口,将自己也扯了进去。
    张大旺没有瞧他,咬了根烟出来,火柴一划,蹲在地边吞云吐雾,视线落在不远处堆叠的那些红砖上。
    这事倒是可行。
    宾馆的生意愈发好了,老板娘会打算盘,准备将大间的那一间一分为二,中间砌上一道墙。
    她又小气得很,这两年赚了个盆满钵,偏偏舍不得花钱找个人砌墙,就会把人当牛做马,使唤着宾馆里现有的人手。
    张大旺,他这个后厨小工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这砌墙,本就是他的活。
    “呵呵。”
    江新伟瘆得慌,顺着笑声瞧去,就见张大旺蹲在地上,想到了什么,笑得颇为畅快和得意。
    江新伟:……
    疯了疯了,颠趴一个!
    下一刻,就见张大旺停了笑声,站起来一拍身上的尘土,嘴边勾一道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