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 都市小说 > 一路繁花相送 > 第六章 她保留的任性
    她保留的任性
    辛辰怕这样突如其来的安静,空气中仿佛浮动着回忆,这些回忆一点点在眼前清晰起来,似乎有形有质,触手可及。她几乎能感受到炽热的阳光透过法国梧桐的浓荫洒下斑驳光影,隐约听到年少时自己清脆的笑声,嗅到合欢花清淡的香气,而记忆中那个翩翩少年注视着她,此刻与面前这双深邃的眼睛重合在一处,同样满含关切和温柔,如同没有隔着长长的时间距离。
    她紧紧咬住嘴唇,将自己拉回现实。很久以来,她已经学会了将回忆妥帖地收藏在内心一角,不轻易去翻动。
    辛辰成功地露出漫不经心的笑,将一直紧握的手机随手放在一边,“你说得没错,楼下果然贴出了拆迁公告,看来这房子快住到头了。”
    路非并不介意她转移话题,“你有什么打算?”
    “看看再说吧。”
    路非不准备再由她敷衍过去,“你没看公告日期吗?”
    “没留意。”
    “马上要开始拆迁补偿协商了,这次的开发商是昊天集团,他们一向以追求效率著称,目前已经完成前期规划,将拆迁委托给了专业拆迁公司。据我所知,国内拆迁公司的行事和口碑并不好,可保证速度是出了名的。”
    “没关系,我并不打算做钉子户,大部分人能接受的拆迁条件,我肯定也能接受。”
    “你以后想住在哪儿,喜欢看江还是看湖?也许近郊小区带院子的房子比较好种花一些,哪天我开车带你去看看。”
    辛辰摇头,“不,我对买房子没兴趣,拿到拆迁款,正好去别的地方走走。”
    “去哪里?”
    “还没想好,也许去个气候温和点、四季花开的地方住一阵也说不定,反正我的工作在哪里完成都是一样的。”
    “你又要在我回来以后离开这里吗?”
    辛辰带点诧异地看向他,“你怎么会这样推测?这中间根本没有因果关系。你去过很多地方了,知道生活在别处的感觉。我从小待在这个城市,除了旅行,从没离开过,想换个环境不是很正常吗?”
    “我没法不做这样的联想,上次我回来,你去了秦岭;这次你又说要去别的地方,索性连哪里都不说了。”
    “我们完全不通音信快七年了,各有各的生活,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一定要把两件不相干的事联系起来看呢?”
    “你我都一样清楚,这中间并不是真的完全没有关系,对吗?”他注视着她,平静地反问,辛辰只能移开自己的视线,“小辰,别否认。你并不想再看到我,为了躲开,你在一次没有充分准备的徒步中险些送命,现在你又决定离开从小生活的地方。”
    “你想得太多了,路非,我的生活并不是你的责任。”辛辰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两人同时怔住。
    良久,辛辰疲惫地笑了,“对,这话是你在我17岁时跟我说的:辛辰,你的生活终究是你自己的事,不是我的责任。你看,每一个字我都记住了。后来我再也没让自己成为任何人的责任,所以,继续让我安排我的生活,你也去过你的生活,好吗?”
    这个拒绝来得如此明确直接,路非默然,看着面前这个依旧年轻美丽的面孔却有着苍凉冷淡的表情,他的心抽紧了,“我恨我自己。虽然自我检讨没什么意义,可我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小辰,我居然用这么冷漠的一句话伤害了你。”
    “我忘了,你还是这么爱反省自己。不,路非,我并没清算或者责怪你的意思,也不是和你赌气。事实上,你这句话对我来说是金玉良言,绝对不算伤害,我早晚都得懂得这个道理,学会自己对自己负责。”她偏头,脸上再度出现那个漫不经心的微笑,“由你教我学会这一点,我很感激,这比让生活直接教训我,要来得温和得多。”
    她语气平和,路非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手机响起,辛辰拿起来接听,是戴维凡打来的,他告诉辛辰,她设计的那个logo,客户刚才已经看过了,对第二套方案比较满意,同时提出色调要做调整,辛辰一一答应下来,“好的好的,虽然我觉得你的这个客户很可能有点色弱,但谁出钱谁是老大,我按他说的来调整好了。”
    她回头看着路非,笑道:“这会儿真的有点忙,我们改天再聊吧。”
    她再次客气地对他下逐客令,路非长叹一声,“这个周六,我请辛叔叔一家吃饭,到时我来接你,好吗?”
    辛辰觉得大妈李馨恐怕不见得会欢迎自己,可并不说什么,“我跟大伯联系一下再说。”
    门在路非身后关上,辛辰怔怔地站立着,过了好一会儿,她走进了卧室。她的卧室跟外面的工作室一样装修得极简,一张铺了米白色床罩的床,一个大衣橱,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多余的陈设。
    她打开衣橱,里面衣服收纳得整整齐齐,没一丝凌乱。她从角落取出一个暗红色牛津布包,盘腿坐到地板上,打开包,取出里面的标准比赛橡胶和布制国际象棋垫,展平放到自己面前,然后将一个个棋子摆好。
    “王对王,后对后;黑王站白格,白王站黑格。白后站白格,黑后站黑格。”
    “后是国际象棋中威力最大的子,横、直、斜都可以走,步数不受限制,不过不能越子。”
    “对,这就是易位。”
    “不,不行,这样不符合规则。”
    “又要赖皮吗?”
    这副国际象棋是她15岁时路非拿来给她的,那一年,辛开宇依然到处逍遥地做着生意,很少着家。路非经常过来给她补习功课,陪她下棋消遣,他低沉悦耳的声音此刻仿佛仍然回响在室内。
    尽管装修时她对这个房子结构做了最大限度的改变,将旧时的家具全部换掉,包括他们曾多次坐在阳台上聊天的那两张老式藤椅,虽然基本完好,她也让装修工人拿走了。
    可她最终留下了这一副国际象棋。
    她清晰地记得所有的规则,却再没和任何人对弈。只在某些寂寞的夜晚,她会拿出来,默默摆好,听着那个声音的指导,移动着棋子,仿佛那个少年仍坐在对面,耐心指导着自己。
    “你生活在你自己的世界里,有时完全无视别人的感受。”辛辰的上一任男朋友冯以安曾这样指责她。
    她毕竟不是那个一语不合就会拂袖而去的任性女孩子了,只含笑说:“嗨,我们公平一点,我并没要求你放弃你的世界,也没要求你把我的感受看得太重要。”
    “我们这算恋爱吗?”
    “散步、吃饭、看电影、拥抱,再加亲吻,不算恋爱算什么?你不会和路人甲做这些事吧?”
    “我当然不会随便和哪个人做这些,不过,跟你做这一切的是谁,你表现得并不在意。”
    “说得我好像对男人没一点要求。”她抗议道,底气并不足。
    “你的要求并不针对我这个人,你只是要一个还算知趣顺眼的人在你不工作、不徒步、不旅行、不发呆的时候陪你罢了,说到将来,好像是我一个人的事,你根本不在乎。”
    她只好认输,“对不起,我还当自己差不多已经成了个合理的好人了,没料到在你眼里我竟是这么个德行。”
    冯以安带着她不理解的怒气转身而去,隔了几天他来找她,她并不骄矜作势,两人讲和,可到底留下阴影,这样的争执越来越频繁,每次都以冯以安的拂袖而去告终,到了最终分手,她承认,尽管不悦,可她的确觉得也算是解脱了。
    冯以安的父亲是她大伯辛开明的老同事,同样担任着另一个部门的领导职位,两人关系密切。辛开明对他们的分手大为不解,“小辰,你真得把任性这个习惯改改了。”
    辛辰自知前科不良,只能辩解:“这次分手是冯以安提出来的。”
    “不管是谁提出来的,你们都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不要儿戏。上次我见到老冯,他还说他儿子很满意你。”
    “大伯,不用谈了,冯以安已经交了一个新女友,前几天我们在路上碰到过。”辛辰无可奈何地告诉大伯,前因后果扯起来未免说不清,她只有把这个事实说出来。当时冯以安跟她打招呼,主动介绍身边的可人儿,十分客气周到,似乎再没一点不愉快,当然已经是无可挽回了。
    听到他才分手就另觅新欢,辛开明更加恼火,几乎要打电话给他父亲兴师问罪,辛辰赶忙拦住,笑着说:“千万别再问什么了,分手很平常,大伯,我们性格合不来罢了。”
    一边的李馨却若有所思,“既然小辰都这么说了,年轻人的事,别管太多了。”
    辛开明只得作罢。
    辛辰松了口气,这一年多的交往,两人算得上相处融洽,可是冯以安并没冤枉她,她的确并不投入。当所有人都觉得她不再任性的时候,她还保留着一点任性,那就是将一部分生活固执地留在那个只剩下自己的世界里。
    冯以安要求的专注她给不了,有这个前提在,分手的结果来得并不伤人。
    辛辰伸手一扫,将面前的棋盘搅乱,抱住双膝,往后靠到衣橱上,透过卧室窗子看出去,只见那群鸽子低飞掠过。
    她选择了有理智的生活,种花、徒步,认真工作,和同样理智可靠的男人交往,尽管欠缺一点热情,可是温和宽容无可挑剔。
    她只是不能放弃她从14岁就开始拥有的温暖回忆,哪怕他后来决绝地走出了她的世界,和她再无一丝联系。
    辛笛对着手机嗯嗯啊啊,这是她成年以后接妈妈电话时的标准语气。
    放下手机,辛笛叹气。一直到读大学那一年,她妈妈李馨都是她生活绝对的统治者,决定什么时候受孕放她来人世只是开始,接下来决定她吃哪个牌子的奶粉,上哪个幼儿园、哪一种兴趣班,学什么乐器,跟什么老师学哪一种画法,念哪一所小学、中学,进哪一个班主任带的班,穿什么样的衣服,交什么类型的朋友,看哪一部电影和课外书……巨细无遗,无所不包。
    被这样管束着,循规蹈矩长大,居然还能保持想象力,对艺术有热情,辛笛觉得,完全可以毫不脸红地夸自己一句:你真是一朵奇葩。
    她永远记得,辛辰第一次来月经,是在13岁时的暑假,小姑娘不慌不忙地找她借卫生巾,然后换内裤,洗干净晾好,看得她好不惊奇,这和她初潮时惊慌失措地从学校跑回家的对比实在太强烈了,她羞愧地问:“辰子,你不害怕吗?”
    辛辰反问:“有什么可怕的,我爸爸早给我看了生理卫生的书,告诉我肯定会经过这个发育的过程。”
    辛笛知道爸爸关爱她的程度当然比小叔叔疼辛辰来得强烈,可她不能想象做父亲的会和女儿谈论这个话题。就算她母亲,也是在事后才含蓄隐晦地讲了点诸如应该注意的卫生事项,同时附加以后要更加自重自爱的淑女品德教育。
    上大学后,辛笛搬进美院条件出了名的简陋宿舍,头一次和另外五人同一间房,有同学想家想得悄悄啜泣,有同学不适应集体生活满腹怨言,只有她简直想仰天大笑,觉得自由来得如此甜蜜酣畅。
    她当然爱她的妈妈,可是她不爱妈妈为她安排的生活,更不爱那些一直陪伴她长大的灰扑扑且不合身的衣服。谁要跟她说衣服只是身外之物之类的话,她保证第一时间冷笑。不对,就她的切身体会来讲,衣服对人身体和灵魂发育的影响,怎么说都不为过,她一向赞成这句话:you have a much better life if you wear impressive clothes(如果你穿上令人一见难忘的衣服,你的人生会更美好)。
    一周只回一次家,自己安排自己的衣着,辛笛用最短的时间适应了大学生活,等李馨发现女儿不可逆转地脱离了自己的控制时,已经回天无力了。
    辛笛慢慢学会了用嬉皮笑脸来搪塞妈妈,包括在催她相亲交男友结婚的这个问题上,从一开始的正色谈心到后来的怀柔攻势,她通通能应对自如。
    比如妈妈说:“小笛,该考虑一下个人问题了。”
    辛笛会无比诚恳地回答:“我一直在考虑,很认真,我得出的结论是宁缺毋滥。”
    到她拖到28岁时,妈妈再也没法等她慢慢考虑了,“小笛,我一想到我和你爸爸走了以后,只剩你一个人孤零零留在这世上,就觉得难受。”
    平常女孩子大约很难抵住母亲这样温情的告白,辛笛把这话转述给好朋友、同样28岁未婚的叶知秋听时,叶知秋当即眼中有了泪光。
    可是辛笛只笑着挽住妈妈的手,一样满含深情地说:“妈妈,您和爸爸这个年龄都是中流砥柱,正为国效劳还没退休呢,怎么说这话。再说了,我要是遇人不淑的话,远比一个人孤零零生活来得可怜,对不对?”
    她妈妈简直无言以对。
    然而这次,她妈妈在电话里跟她说的话,不是她能随便敷衍过去的了。
    她知道妈妈一直喜欢路非,当然,那样优秀的男人,谁会不喜欢。
    从上幼儿园就保护她的玩伴,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之一,辛笛也是喜欢的,年幼时她曾顺口说过“我长大了就和路非结婚”,逗得两家大人笑得合不拢嘴,并顺势开玩笑订下娃娃亲。
    只是她清楚地知道,两人之间的这份喜欢从来没带上过男女感*彩,更不用说,她现在知道路非对辛辰有超乎友谊的感情。
    辛笛不敢跟妈妈说这话,她妈妈一向很明确地认为,辛辰至少破坏了她和两个男孩子之间可能的发展,一个自然是路非,另一个是她的大学同学、学摄影的严旭晖。
    而辛辰的上一任男友冯以安,李馨也曾打算优先安排给辛笛,“这孩子很不错了,他爸爸和你爸爸以前同事多年,他和你同龄,名校毕业,事业发展顺利,家庭条件合适,无不良嗜好,性格也好。”
    辛笛被这个标准相亲介绍弄得大笑,坚决拒绝见面,李馨才作罢。
    辛辰与冯以安分手后,李馨现出“我早料到了”的表情,更是让辛笛费解。
    辛笛觉得李馨派给辛辰的那些罪名来得都很莫名,以前还尽力跟她妈解释:“我跟路非就是兄弟姐妹,发展下去无非是姐妹兄弟,再说辰子那会儿才十六七岁呀,您未免太夸张了。”
    李馨只无可奈何地看着她,“你太单纯了,小笛。辛辰那孩子人小鬼大,远比你想象的复杂。”
    辛笛本来想说“我如此单纯也是拜您所赐”,不过毕竟不敢太惹有风湿性心脏病的妈妈生气,只能咽了回去。
    提到严旭晖,辛笛更惊奇了。
    古人说穷文富武,到了现代,进美院相当于学武,较之一般院校烧钱,而学摄影专业投入更大一些。他们上学那会儿数码相机尚未普及,拍摄设备自不必说,胶卷、冲洗也是一笔可观的开支,更不要说还得时不时外出采风,或者请模特拍摄。严旭晖家境富裕,经常天南地北到处跑,按快门时视胶卷如粪土的潇洒做派着实折服了包括老师在内的好多人。
    他热衷拍摄的主题首先是美女,其次才是风景。他和辛笛交流时装摄影,颇有共同话题。两人有近似的品位和见解,都有些恃才傲物和小小的不羁,他也能很好地理解辛笛的设计表达,拍摄出来的效果能让她满意。于是两人时常凑在一块,在校园内外勾搭模特美女,辛笛出设计构思,想点天马行空的主题,由他拍些所谓创意片出来,居然也赢得了不少好评,有的被杂志采用,有的还得了不算重要的奖项。
    李馨毕竟不放心辛笛,时常会盘问她的行踪,辛笛把严旭晖当个完全无害的中*代给妈妈让她放心。不料瘦瘦高高、貌似忠厚、谈吐斯文的严旭晖在长辈面前很好地隐藏了自己的棱角,竟然颇得李馨好感。
    大二那年辛笛要去北京看服装展,妈妈照例追问同行的人,听到有严旭晖的名字先是意外,“他又不是学服装的,看哪门子服装展?”随即点头,“小笛,有他跟着照顾你,我也放心些。”
    辛笛懒得解释他是奔着服装展上的模特如云去的,没想到李馨就此误会了。
    等到大三那年,辛笛说服辛辰穿上自己的得意之作,请严旭晖拍摄,他顿时为辛辰倾倒,拍出来的一组照片十分成功。
    辛开明看辛辰在高二下学期突然表现得无心向学成绩大幅下滑,开始安排她学美术,以便报考艺术专业升学,严旭晖也自告奋勇地来指导她。他那点小心思被辛笛看出来,辛笛不客气地警告他收敛着点,“我妹妹可还是未成年少女,又要读高三了,你要胆敢去骚扰她,当心我跟你翻脸。”
    严旭晖点头不迭,可还是按捺不住,在假期也跑去找过辛辰,后来还说服她拍了一组广告照片,闹出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李馨生气之余,自然推断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故事,后来每每提起,让辛笛好生挫败。
    “这都哪跟哪呀妈,我跟严旭晖就是校友,再纯洁不过的同学关系,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不要把我跟他拉扯到一块。”
    “谁和谁开始时都是纯洁的友谊,你们同学之间从恋爱到结婚的还少吗?”
    辛笛明白,她说服妈妈和妈妈说服她的可能性一样低,而且她发现,只要她没交男朋友,她妈妈就会坚持己见,为自己才华横溢、性格开朗的女儿至今单身找最现成的解释。她只好由着妈妈去了,反正妈妈的牢骚只在家里发,爸爸跟她一样不以为然。
    辛笛没法满足妈妈的要求,她陆续谈了几场恋爱,却始终做不到专心投入。她自认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可是她无可救药地爱批评别人的衣着,没几个人过得了她的品位这一关;她自认不是一个寡言的人,可是她对国计民生问题一概没共鸣,要她对着一个沉闷的白领精英找话题,就会要了她的命。那些平淡如水的相处模式,让她觉得还不如将时间花在独自在家看时装发布会光盘来得有趣。
    她曾好奇地跟辛辰交流:“恋爱的乐趣到底是什么?”
    那时辛辰念大学二年级,身边有个帅气的男孩子跟出跟进,她只笑,“可以让我不寂寞吧。”
    寂寞?辛笛觉得这词离自己实在很遥远。她从来没有寂寞的感觉,她在学校里人缘不错,有知心密友叶知秋,有大把欣赏仰慕她才华的老师同学;工作以后,更是忙得没空寂寞,只恨独处的时间太少,不够好好沉淀下来整理设计思路以求进一步地提升。
    如果恋爱只是占据自己有限的一点业余时间,她耸耸肩,决定还是算了。
    当然也有谈得来的男人,辛笛的朋友阿风是个很好的例子。两人在一个画展偶然认识,穿着格子衬衫的阿风看上去有几分像文艺青年,有点不过火的干净与落拓不羁的气质,衣着是随意的精心,谈吐风趣。
    说起正职,阿风与朋友合开着一个汽车修理改装公司,跟文艺半点边也不沾,只是另外投资着一间算不上赚钱的酒吧,偶尔还兼职驻唱,喜欢冒险,正将兴趣由自驾转向更刺激的登山。
    辛笛与他互留联系方式,后来也有约会,他们喜欢相同的艺术流派,欣赏差不多的乐队、电影、导演和作家,这样高度的兴趣跟品位的契合,让辛笛也有点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对的那个人吗?
    可是慢慢相处下来,他们谈得固然投机,却实在找不到一点心跳与悸动。一天熟过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说心事了,却没办法有拥抱亲热,更遑论接吻,难道这能算恋爱的感觉?
    别人给辛笛的答案可不是这样的。
    辛辰笑着说:“你要是与他没办法有身体上的亲密感,再谈得来也就是个蓝颜知己。”
    辛笛正陷在恋爱中的好友叶知秋说:“我与他在一起时,有时什么也不用说,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头,他一定也同时正回头看我。”
    辛笛颓丧地承认,她这不叫恋爱,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她把一个可能的男友变成了哥们儿。
    阿风与她有同感,他们一致同意,还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适一些,而且半开玩笑地约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家里人又逼婚,35岁以后不妨在一起生活。
    路非悄然回到汉江市工作,而且说起已经和女友分手,处于单身状态,李馨再次被激发了想象力,刚才就一直在电话里将话题往他身上扯,辛笛的头顿时大了。
    她对着面前的设计稿出神,一只手飞快地转动着铅笔,这是她的一个习惯性动作。细细的铅笔在她指间转得花样百出,刚看到的人不免大为惊奇,但索美设计部门的人早看习惯了,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去打搅她。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知趣,前台打来电话,说广告公司的戴总拿来改好的广告样品请辛总监再度审核。
    辛笛很后悔揽这事上身,她发现自从挂了个设计总监的头衔后,听着威风,但不得不处理越来越多的行政性事务,而这些大部分都是让她厌烦的,只是烦归烦,却推不掉,只好扔下铅笔去会客室了。
    另一个设计总监阿ken也坐那边,正和戴维凡闲聊着。她不免奇怪,阿ken等闲不爱理人,居然也和戴维凡相谈甚欢,莫非这人的美色对男女都有影响不成。看她进来,阿ken说:“我都签字了,先回去做事。”
    改好的样品看上去没什么问题,辛笛嘀咕:“阿ken一个人签不就完了吗?”不过还是认真审查完毕后签字认可,起身要走,戴维凡赶忙说:“辛笛,喜欢张学友的歌吗?”
    “还行。”
    “那星期六晚上有空吗?一块去看他的巡回演唱会。”
    辛笛手扶在会客室桌上,略微诧异,“戴维凡,你是想跟我约会吗?”
    戴维凡当然点头,他这几天前思后想,觉得跟辛笛玩什么欲擒故纵之类的把戏大概是白费力气,打算还是老起面皮单刀直入地追求。他猜辛笛对张学友的兴趣应该不大,但本地这类演出并不多,挑选的余地有限,也只能试试了。
    辛笛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嘴角突然挂了个让戴维凡觉得实在有点狡黠的笑意,他简直有些紧张了,不知道她脑袋里转的什么念头。
    “看演唱会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星期五晚上先陪我吃饭。”
    戴维凡简直大喜过望,有点不相信自己的好运气,“那当然那当然。”
    “地点由我定。”
    戴维凡毫无异议。
    辛笛回到设计室,阿ken正站在她的设计稿前凝神细看,他40来岁,是个瘦削的香港男人,仿佛全身的营养都集中到了脑袋上,头发茂盛浓密得异乎寻常,穿着精致而简单,如同城市雅痞。
    “阿ken,以后你要在这边的话,那些事务性的事情不许全推给我,总有一天我会被这些搅崩溃的。”
    阿ken操着不咸不淡的普通话说:“我给你机会啊sandy,小戴多帅,又摆明想追求你。”
    sandy是他自作主张给辛笛取的英文名字,他在香港算是比较知名的设计师,一年前被索美老板曾诚重金礼聘过来,初来时不苟言笑,整个设计室被他的名头和那张严肃的面孔吓住,只是辛笛的神经比较粗,根本不被别人的排场撼动,他跩,她比他还要跩。
    阿ken要求设计部门所有女孩子都取英文名字,声称比较好称呼。本地不比北京、上海外企集中的地方,向来并不是人人都要有个洋名的风气,不过大家都很踊跃响应,甚至连财务部、市场部的女孩子也跟风相互叫起susan、mary之类来了。只辛笛没理会,他叫她sandy,她老实不客气拒绝答应,而且不嫌拗口地开口就称他为“王耀伦先生”,弄得他好不气恼,觉得这个已经开始负责索美最主要品牌设计的女孩子很难弄,大概是想搞传说中内地企业出了名的人事斗争。
    可是几个回合打下来,他发现辛笛其实并无玩办公室政治的瘾头,她对权力毫无兴致,是再直接不过的一个女孩子。待看过辛笛的设计稿,他叹气摇头,直接说:“sandy,没说的,你很有才气。”
    辛笛也承认这个言谈举止放诞傲慢的香港人同样是有才气的,他的设计和市场结合得十分好,而且对于流行商业元素高度敏感,面料素材运用得十分纯熟,值得她好好学习。
    两人惺惺相惜,也就开始称呼对方英文名字算是和解了。两人的头衔都是设计总监,但按曾诚的安排分工明确,相互制衡,倒也合作得不错。
    辛笛怀疑地看着他,“阿ken,你一年才在这边待几天,居然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他要追求我,堪比狗仔了。”
    阿ken大笑,“这是直觉,吃设计这碗饭没良好的直觉可以直接出局了。我看了你刚出的设计稿,sandy,你的内心好像住着一个顽童,拒绝长大,简直是女版的彼得?潘。”
    这个说法让辛笛一怔。她当然记得,多年以前,路非以相似的说法形容过辛辰,让她印象深刻。阿ken看她的设计显然是以专业的眼光,十分用心专注。而当时18岁的路非,向来性格持重,谨言慎行,没有流露对任何女生的兴趣,若不是认真观察了辛辰,怎么可能得出这个结论。
    她只能承认她妈妈在这方面比她要敏感得多。
    阿ken摊开她的设计草图,兴致勃勃地指点着:“有一点我很奇怪,sandy。人家画手稿,模特面目通通省略,怎么你每次都不厌其烦画得很清楚,而且画的好像是同一个女孩子。”
    辛笛笑道:“男人太细腻简直有违天和,阿ken,我早晚在你面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这个女孩子是我堂妹,我从小喜欢画她,画手稿时脑海里不自觉就会浮上她的面孔来。”
    当然不只是画手稿时她会想到辛辰,事实上每一件作品出来,看着公司的试衣模特穿上,她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象十六七岁的辛辰穿上该是什么效果。这样的联想有时会有很反讽的效果,因为她负责设计的索美主牌的定位这几年越来越趋向成熟了,倒是她只负责审定的二线品牌走的是青春路线。
    “这女孩子真是美得生动,几时介绍给我认识?”
    “你见过啊,上次我们一块去吃饭时,我指给你看,旁边桌上的就是我堂妹和她男朋友。”
    两个月前,辛笛带阿ken去吃本地特色菜,正碰上辛辰和冯以安一块吃饭,彼此点点头算打了个招呼。阿ken见惯美色,看到辛辰并无惊艳之意,只说辛笛让她堂妹穿得这么简单随便就出门,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设计师名头。
    吃到中途,那边桌上两个人似乎为什么事争执起来,辛笛一瞥之下,只见一向文质彬彬的冯以安看上去很激动,额头青筋都在跳动,虽然尽力压低声音,但也能看出怒意。辛辰却保持着平静,始终轻声细语。最后起身怒冲冲走掉的居然是冯以安,辛辰只苦笑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走出餐馆,然后低头继续喝汤,对比以前她与男孩子略不顺心立马翻脸走人,实在判若两人了。
    辛笛坐过去,打算安慰辛辰,可辛辰笑笑,全没在意的表情,只说:“没事,不过是吵架,笛子去陪你朋友吧。”她招手叫服务员结账,还耸一下肩,“男人没风度真是可怕。”
    她的风度倒是十足,却叫辛笛觉得实在陌生,而她回到自己桌边,阿ken笑着说:“sandy,你堂妹看着比你成熟。”她也只能默认。
    陪阿ken吃完饭,辛笛到底有点不放心,去了辛辰家,辛辰照例坐电脑前修着照片,看上去浑若无事。
    辛笛问辛辰:“他为什么跟你吵架?”
    辛辰困惑地皱眉回忆,不得要领,“他最近经常这样,全是小事,说着说着就翻脸了。我理他,他就雄辩滔滔;我不理他,他就指责我冷漠。”
    辛笛发现自己问错了问题,其实她真想知道的是,辛辰为什么这么容忍他。在她看来,冯以安并没有值得辛辰容忍的魅力,而辛辰从来也不是一个愿意容忍的女孩子,“经常这样很不正常啊,难道你就由着他吗?”
    “过两天他就找上门来道歉,又是送花又是检讨,我也就算了。”
    “喂,你不会是把这当成情趣了吧?这男人很不成熟呀,他今年贵庚了,还玩这一套。”
    “我早烦了,要不是怕大伯说,我就直接跟他说分手了。”
    辛笛简直要吐血,“看不出你这么怕我爸,我爸爸也不至于非要你跟个幼稚男人恋爱结婚吧。”
    “他倒不算幼稚,不过……”辛辰思索一下,放弃了,“算了,天知道男人的情绪周期是怎么回事?”
    隔了几天,辛辰就与冯以安分了手,尽管是冯以安提出的分手,但辛笛倒替她松了口气,她实在觉得他们的相处,总透着点让她说不清的诡异感。
    阿ken低头再度看设计稿,然后断定:“她们只是面孔相似,那天见的你堂妹冷静得让人害怕,是可以让男人崩溃的那种,我同情她男朋友。”
    “她长大了啊,我画的永远是她15岁时的样子。”
    “那我的确没说错,你内心在帮她抗拒成长。”
    “能抗拒得了吗?时间洪流席卷一切。”辛笛想,这几天可真是奇怪,似乎尽与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
    “有些人得天独厚,比如vivie
    e westwood,60岁了还能侧手翻出场亮相,别跟我说你不喜欢她啊。”
    辛笛点头,她的确喜欢那位朋克教母,虽然她自己的设计并没什么朋克风,“像她那样,得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几十年如一日的不妥协,我做不到,我现在比什么时候都认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妥协变化。”
    “too fast to live, too young to die,vivie
    e westwood早期的店名。人生短暂,去日苦多。变化并不总让人沮丧,好比你的堂妹,哪怕现在长成冷漠的都市女孩子了,至少在你心里,永远综合了少女跟顽童的特质,永远启发你的灵感,多好。”
    “阿ken,当设计总监浪费你的才能,你应该去兼职搞精神分析做心灵导师了。”辛笛倒并不在意别人分析她的这点小嗜好,而且承认他说得不无道理。
    “你否定起我的设计来毫不手软,要我来否定你这样独特的设计,我会有罪恶感,不过……”
    “拉倒吧,不要跟我讲你的理由,那些我比你还熟悉:我们必须考虑受众,我们必须贴近市场,我们必须保持风格的统一,对不对?这些设计是我私人的灵感,不是拿来给你否定的,拿去研讨定稿的那一部分,会保守得多。”
    “聪明女孩。”阿ken笑着赞叹,“真希望曾总能多给你点发挥空间。”
    辛笛歪头看设计图,“他不会,他的名言还用我重复给你听吗?时尚只是专业人士有默契地忽悠消费者的阴谋,我猜什么样的设计都打动不了他。”
    “他是对的,也只有他这样的心态才能不为眼花缭乱的潮流所动,迷失既定的经营策略。可是我依然会觉得可惜,这样美的设计只能停留在纸上。”
    辛笛但笑不语,她对自己的前途和设计都有很多想法,并不打算和同事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
    阿ken拿上他的包准备下班,“去谈场恋爱吧,sandy,设计不是生活的全部,小戴蛮养眼的。”
    辛笛直笑,“夏天没过完,你倒萌动春心了,不要拉扯上我。”(未完待续)